这种情景真让洛芙有种哑然失笑的冲动。虽然入清随俗,也逐渐习惯把十四当成一个成年男人来看待,但是说到底也才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这么正儿八经地批阅折子,感觉像摆家家酒似的。
不过,洛芙可不敢当面笑话他,否则那“老虎”发起威来,还不知怎么“咬”人呢!
“小芙。”十四放下手中的事务,起身向她走来,“去城郊了吧,累不累?”
洛芙起疑地看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我去城郊了?”该不会是从曹寅那儿得了灵感,对她实行定位跟踪吧?
“哈哈哈……”十四大笑出来,“你不会以为我派人跟踪你吧!现在出了瑰房,就是京郊了,你还会去哪儿?我派人去瑰房找你,茗霞说你出去了,料想总是回去京郊花园那边了。”没了白如歌这个“眼中刺”,十四对洛芙的行踪放心了许多。
“哼!你倒是学聪明了!”洛芙也不甚在意,走到桌边,把玩起案上的毛笔和镇纸来。
桌上陈着几张十四素日临的字,洛芙拿起来细瞧,只觉清逸俊秀,细处有娟丽,粗处有疏狂,竟爱不释手。她这个人,对自己可谓自信十足,唯有写字一项,实在羞于启齿。打小老妈拉着她去少年宫练书法,她的屁股就像是橄榄核做成的,怎么也坐不住,总是没练上十分钟,就趁老师板演时开溜了。所以认识韩洛芙的人,都对“字如其人”这个成语产生高度的怀疑。
上次托十四给如歌和王佩如写信时,她因心情不好也没怎么注意,可这会儿洛芙看到十四这么漂亮的书法,羡慕之情难免溢于言表。
十四见佳人喜欢他的字,自然颇为得意,抽出洛芙手中的几张,酷酷的说:“这些不过写着玩的,你若要,晚上写几张好的给你。”
洛芙满意的点点头。
十四心念忽然一动,“我教你练字吧!”小芙从英吉利回来的,写不好这毛笔字原也不怪。
“省省吧!”洛芙现在想起练字还是避如蛇蝎,她对自己的要求只是会欣赏就好。
“你们几个兄弟谁的字最漂亮?”随便八卦一下。
“嗯,不好说。三哥、四哥、五哥和我的字应该都算不错,皇阿玛比较喜欢我们的字风。”十四想了想回答。
“那是不是八阿哥的字最丑呢?”
十四惊异的望着她,“你怎么知道的?”是十三说的吗?
“这个嘛……”洛芙笑而不答,嘻嘻,清穿文里看来的。
十四虽是吃了一惊,但因不是什么大事,也就罢了,转而嬉笑的看着洛芙,难得谄媚的说:“小芙,今天你下厨好不好,我想吃你做的菜。”
洛芙一边点头,一边心思转的飞快,“好啊,我做好吃的给你,你呢,把三阿哥、四阿哥、五阿哥,你自己,还有八阿哥的字全弄一幅来。”
十四原本咧得大大的嘴角,倏然耷了下来,咕哝了一句,“真会算计!”
不过抱怨归抱怨,晚上洛芙的一顿大餐还是让十四觉得物超所值的。酸菜鳕鱼鲜嫩无比、荷叶田鸡清香爽口、桂花蜜枣甜而不腻……真是吃到十四肚饱心不饱,站都站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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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芙的信我会在以后的番外中再写出来.
看了大家的留言,关于如歌的去向还是一半一半,经过再三斟酌,我还是决定让他露一下脸,让大家知道一下他的幸福生活。唉,本人还是烂好人,希望大家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