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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他跑错剧场了[快穿]》

第14章
。

    中叔晖只学了皮毛,也没想操控别人的思想……不过是每天施展一点点,花半个月功夫,让贴身几人在他的潜移默化下,自动忽略一些不合宋隋珠性格的言行,却丝毫不影响到神智。

    没办法,虽然不想这样对爱护着宋隋珠的嬷嬷,可既然顶替了原主,又决定暂时留在侯府,不想惹出麻烦,这个法子最是万无一失——只要控制得当,根本不会对人造成什么损伤。

    遂借嬷嬷与贴身丫鬟之口,暗里传出一些风声。以后若有人觉得“宋隋珠”不一样了,只会以为受刺激过头,性情大变。

    当然,在“闭门养病”这期间,中叔晖所做的,远不止这点……现在准备得快差不多了,过些天他就决定“养好了病”,届时,该算账的算账,该报仇的报仇,然后就此把持府内大权。像剧情里宋隋珠那样慢慢宅斗,他可没那个心情。

    以中叔晖的性格,若不出手便罢,若出手,必然是迅雷不及掩耳,用最快速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

    ——对他来说,什么阴谋诡计,以力破之即可,但有来犯者,直接摁死……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至于侯府真正的主人安平侯?中叔晖表示,既然剧情里他过几年就会死,那么早几年也无妨。

    “今日风色不错,走,去花园赏一赏景。”暂时无事一身轻的中叔晖,不能吃甜食,觉得有点无聊了,便突起游园的兴致。

    ——装病装了快一个月,基本上没出主院,快憋死他了。

    嬷嬷笑言:“夫人合该多出去走一走,也能散散病气。”

    闲谈之间,中叔晖在嬷嬷的陪伴下,身后还跟随着两个大丫鬟,避开了人多的地方,辗转去了偏远一些的幽静园子。

    不想中叔晖还没欣赏到风景,就被翻墙而入的一个小家伙惊扰了清闲。

    是男孩儿。陡然看到这人,中叔晖略微愣了一下。

    ——白化病?

    又似乎不太像。

    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散披着乱糟糟的半长白发,五官被头发挡住了一部分,遮住了眉眼,有点看不清长相——但面部的轮廓十分明显,带着些许异域感。

    若放在现代,明显就是个混血儿。中叔晖来了精神——可能因为最近养女儿养得得心应手,莫名地开发了一种诡异的“怪叔叔”属性——对这个突兀出现、身份未明的小孩子十分感兴趣。

    种种思绪不过一瞬间。

    中叔晖正欲开口,就听嬷嬷惊呼:“白子?”

    而被中叔晖一行惊到的男孩儿猛然反应了过来,转身一个灵敏的纵跃,就跳上墙头,眼看要跑了。

    中叔晖来不及问嬷嬷的意思,脚步一个变换,下一瞬就来到了墙下,轻轻巧巧抓住了小孩儿的腿:“跑什么跑,小鬼,我看起来有那么吓人吗?”

    “小鬼”根本不搭理他,憋着劲想拔出自己的腿,可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中叔晖的钳制,最后凶性一起,恶狠狠地就朝对方胸前蹬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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