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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传媒教父》

第52章 比我还脏
是华裔与英皇联合出资,特效也用香港的特效公司。(那个时间节点的香港特效可一点不差。)

    后来,英皇的艺人虽然出演了部分角色,但英皇的厂标却在出品方中除名了,换成了内地的上影集团和京城电视艺术中心,后期特效也换成了韩国和好莱坞的特效团队。

    因为什么……已经很明显。

    就是要抛开港岛,做咱们自己的国产大片。

    总之,《馒头血案》从一部陆港合拍片,变成了纯内地出品方、导演主导的纯血作品。

    结果.....

    结果陈诗人不争气啊,拍出个史上烂片之首,差点没把华裔赔死!!

    而且,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但凡陈诗人不浪,踏踏实实地按计划去拍,即便它是烂片,即便因为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那个视频致使口碑崩坏,舆论洪流。

    即便是这样,这片子都不会赔钱。

    按当时的票房和海外版权收入乱七八糟加一块儿,刚刚好够2亿回本儿。

    可是没办法啊,诗人就是诗人,后期不停地补拍加戏,生生把制作成本超出去70%,也就是多花了1.4亿。

    最后3.4亿的总制作费用,脸没露出来,还丢了个大的!

    这使得内地影视行业,从出钱的到出力的,再到演戏的演员,更没法抬起头来。

    离开港岛电影人,你们确实不行啊!不争气啊?

    除了老谋子和冯裤子,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啊!?

    于是,第二部神作,以及第二位陈姓大导出现了。

    港岛导演陈可辛的——《投名状》。

    合拍片!

    港岛人主导,港岛人证明他们比内地强的又一次机会。

    然后,又赔了个大的,比《血馒头》赔的还狠。

    (网络数据不准,我的准。)

    这部戏怎么说呢?

    从它出来那一天开始,就不是为了赚钱去的。

    总投资3个多亿!注意,不是像陈诗人那种拍到一半超支,也不是像老谋子的《英雄》,有米拉麦克斯的海外市场托底,可以使劲挥霍。

    《投名状》从立项开始,就是拍给国人看的,只有两岸三地的华语市场支撑。

    人家也是从一开始就打算好了,投3亿!

    也正是因为先有3亿的投资,才有心思把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三大男星都请来。

    那3亿的投资是什么概念呢?

    一般来说,电影靠票房回收成本,票房要是投资额的三倍多一点才行。

    《投名状》的3亿,至少要9到10亿的票房才有机会保本儿。

    而那个时间节点,内地历年的票房冠军都没有超过3亿的。

    也就是说,出品方港岛的寰亚,还有内地的保利,从一开始就知道赔钱。

    而且从一开始,就玩命的花钱!

    导演用陈可辛,那是因为陈大导刚刚在好莱坞拍了一部《情书》,正如日中天。

    演员用李连杰,也是在好莱坞打出名号,没有比他更贵的。

    除此之外,编剧用九个,两岸排得上号的编剧从前往后数都请过来。

    设备?设备必须和好莱坞看齐,而且是单机位慢慢拍。

    群演一天的盒饭就吃几十万,有钱就是任性。

    服装道具没有一样不是精中选精,就是一个贵,就是一个好。

    表面上说,是为了振兴港片,加强陆港同仁的深度合作,重振港岛电影。

    结果确实拍出一部经典,即便十几年后,依旧被很多人追捧。

    可特么赔的比陈诗人还狠!

    而且不光赔了钱,也葬送了合拍片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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