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吃人吧?
这种劣质的糖味道廉价,被白隐抱在怀里,鲜艳恶俗的包装纸居然像梵高的画。
“半芙的父亲?他现在……”白隐兴致勃勃地追问,丝毫没察觉他捧的是艺术品。
“死了。”林半芙回答简短,发现有小孩子蹑手蹑脚地靠近,想偷一把糖果,目光立刻阴沉。
妈妈,这个姐姐好可怕!
小男孩伸出的手僵住,被那个眼神吓得连退三步,夺路而逃。
“人家小孩儿就想吃个糖,干嘛这么小气?”
远处,钟离天拄着拐杖一步一瘸地走过来,冲她挥手,状若半身不遂。
“他吃不到糖会馋,我吃不到糖会死……你们会死。”林半芙咯嘣一声嚼碎硬糖,“看你这副脑血栓的样子,怎么不躺着?”
“我在病房待不住,出来透透气。军部在准备第二次接近蜂巢,真可惜,不能参加,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成功?”钟离天立住拐杖站定。
“连饭都吃不上了,还想去蜂巢调查?”林半芙意有所指地反问。
钟离天马上变了脸色:“你怎么知道的?!”
“食品箱上的积灰擦了还能还出痕迹,压缩干粮多半都碎了,你们是连仓库里压箱底的东西都翻出来了吧?”林半芙根本没看他,拆了十几块水果糖,攒成一把塞进嘴里。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越是食物紧张的时候,越要节省,能分到半块饼干就不错了。
可现在明明资源紧张,却还硬撑着每人发了足额,再这么下去,不出几天存粮告罄,大家都得饿着。
“我听钟离诗说,你是新兵……”钟离天犹豫地打量她。
不像,差别太大了。
他又不是不知道刚出军校的菜鸟是什么样子,不是面对亚蜂吓得站都站不起来,就是叫嚣着消灭蜂族,然后被亚蜂吓得站不起来。
她不同,眼瞳深处只有目空一切的笃定。
所以,钟离天决定说些实话,压低声音:“千灯城的实际管理权在城主手上,军部只负责守卫。三十年前,地下城计划只有雏形,千灯城的内定城主是当时的建城者林冉,但林冉失踪,那个家族也很快衰落了。”
“现在的城主属于另一个派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守住这个城市,根本不在乎最后得到的,是不是个人全死光了的空壳子。”
“千灯城被毁,就算城主活下来也成了废物,从此和仕途绝缘,所以干脆放弃幸存者专心守城?真是的,我可不想饿着……”林半芙阴森森地笑起来,用手肘捅钟离天的腰,“哎,突然想起来有个地方能弄到吃的,你要不要抽空跟我离开基地,出去拿一趟?”
钟离天抽了抽嘴角。
这话说得真轻松,好像要约他看电影似的。
只不过,是部八十岁以下不宜观赏的血腥片。
说有对姐妹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对他一见钟情,回去后就把姐姐杀了,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是因为希望下次葬礼,还可以看见他。
这种用来测试变态杀人狂的问题,正常人通常会觉得不可理喻。
林半芙不算正常人,面对白隐,却有同样的感觉。
完全不可理喻。
“你果然没有那段时间的记忆啊……”白隐叹了口气掀开枕头,拿出原本藏在枕下的一柄短刀。
刀是好刀,线条流畅,末端微微弯起,像少女嘴角永远凝固的浅淡笑意,配上手工皮鞘,插拔时一点声音都不会有。
难怪他能自行解开拘束衣,原来用了武器。
但这把刀从前的主人,是林半芙。
“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林半芙细细辨认皮鞘上熟悉的磨损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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