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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江山》

1891. 1939章:人人尽说江南好
不错,到了中期后,或多或少总有那么两个昏君,这个时候土地兼并相对来说要严重了许多,愈来愈多的土地,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而大地主为了扩大自己的土地,把自由农民的土地通过政治手段和其他卑劣的手段用低廉的价格从农民手中获得土地。尤其是灾年,地主用各种手段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 土地兼并往往在一个朝代的后期表现突出,它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阶级力量增强的表现。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农民战争的爆发,因此每个王朝的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许多有志之士便站出来,试图调整治理土地兼并,目的是限制土地兼并,确保自耕农利益,限制大地主利益,以维系封建统治,保证国家稳定的财政收入。较为著名的有: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均田制,宋朝的王安石变法,以及后来的张居正变法,维持得很,王朝尚能多活几年,一旦失败,基本上来得也快,去得也快!“

    就在杨峥思想开小差的这么一会儿功夫,况钟已喝了两杯酒汤,继续说道:“尽管朝廷不乏有志之士对此做出了努力,先后降低税收,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打击豪门地主隐瞒土地的措施,但终究是不得法,每年仍有大量的税额拖欠下来,以致于作为鱼米之乡的苏州流传着一首歌谣:“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

    农民佃种地主的土地,受到的剥削更为繁重。地租最少也要占到农民收成的一半以上。苏州地租每亩有高达二三石。除了高额地租之外,地主还挖空心思地进行额外榨取,百姓苦不堪言,苏州自永乐年赋税就一直收不上来,到洪熙年,欠粮392万石;松江府,从永乐十三年至十九年不得不免征几百万石。宣德初年,苏州府累计拖欠至790万石。宣德五年,松江额定征收田粮的起运部分为43。9万石,实征6。6万石,只征得15%。实在如有人所说:“只负重税之名,而无征输之实。”从朱元璋时候起就一直颁布减轻税额的诏令,但多数情况是朝令夕改,言而无信。因为江南是朝廷的财赋重地,承担着官僚、勋贵的巨额俸禄支应。到宣德年间,苏州的赋税已到了几乎不能收缴的地步,大批农民沦为佃户和奴仆。江南“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不少郡县有的地主占有佃户多达千人。大部分佃户自己没有土地,仅有部分生产工具。他们要把产量的六成甚至八成交给地主。地租之外,还要受许多额外的勒索。如承佃时要交“批礼银”和“批赁”、“批佃”、“移耕”、“写礼”等钱,逢年过节要献“冬牲”、“年肉”等礼物;地主下乡收租要供给酒饭,交租时要挑粮上门。大斗收租,小斗出粜,更是地主惯用的盘剥手段。广大佃户今日完租,明日乞贷,勤劳一年,依然冻馁!“说到这儿况钟轻轻一叹道:”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只道江南富庶天下无地可比,可这里的百姓穷苦还不如蛮荒之地,这还是大明最好的年月,经过洪熙年的调整,陛下登基之初,励精图治,与江南多有整治,起其考成之严厉,官吏督催不可谓不卖力,朝廷因税粮缺额而草职查处者也不在少数,税粮逍欠仍然如此之多,究其愿意,并非大明官员不卖力,能力不够,事实上从永乐后期,来苏州的知府个个都是正途出身的进士,个个饱读诗书, 与政务上也都是一把一的好手,可与苏州的治理上效果却不尽人意,这不是官员不尽力,实则是苏州百姓太苦了,纵然朝廷体恤,减免赋税百姓的日子仍不好过,事实上本朝自洪武爷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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