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悄悄带着玉旻安的尸首找到了这个校尉,要他火速接回二公子,这才有先前发生的事。
“今日原还有一批人装扮成送亲的队伍,抬了轿子,要人以为那里面是我——他们的路线你知道么?”
“回公子,他们所行的路线那莫无启也说了,末将现在就带人去查!”
“慢着,你不必亲自去,时候也不早了,你随我回府,另派几个人去便是了,”玉旻齐又慎重道:“要记住,无论是否找得到那些人,记住不可声张!”
“末将谨记!”
等那中年校尉吩咐下去之后,玉旻齐又道:“还有一事,那莫无启大约何时能回府?”
“他会在日落之后悄悄回到相府,为的就是等公子回去之后再做安排。”
玉旻齐点了点头,“方才你们迎我时看到的地上有几具尸体,因小侯爷在不便安排,这会他走了,另派人将那尸首送到府衙,查一查这些刺客的来头。”
玉旻齐说的时候,那中年校尉只恭恭敬敬地听,不停地答应着。等到分派完毕,人马重新上路的时候,玉旻齐忽然发觉有一道目光一直黏在自己身上。
转过头一看,果然是秦晔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而且仿佛是自己的错觉,他的目光——竟然有点炽热。
楚翊给的那披风他顺手就给了秦晔,因他后背受了文青一鞭,伤口灌了凉气只会更难受。
没想到他披上之后倒俨然一个风流君子的模样。
他眉眼本就长得极好,身材又挺拔,那披风披着正正好好,也不显得人缩成一团。额前的碎发这会因先前的打斗更显凌乱,被胡乱搭在耳畔,却有那么一点不羁的味道。
没心没肺的一个人。
“你看什么?”
秦晔骑马凑近,低声道:“我觉得你刚刚说话的时候特别帅!”
说完,秦晔也不等他回话,一溜烟驾着马跑掉了。
“你去禀告夫人,晚膳前必然赶回来。若是不放心,大可以找人在后面跟着。”
蘅芷听玉旻齐如此说,便也不再说什么,起身送他们出去了。
两人各骑了一匹马离开相府,走远了,秦晔方欣喜问道:“我们去哪?”
玉旻齐见他犹如笼子里关久了的鸟儿放飞出来一般,整个人都精神奕奕,扬起嘴角向他一笑:“跟着我。”便扬鞭纵马跑在了前面。
秦晔骑在马上走了一会才意识到一件事——
他原本在21世纪是不会骑马的!甚至连马的皮毛都没摸过。
——然而刚刚抬腿上马的时候,身体就像条件反射一般,很轻捷灵活便登了上去。而且摸着马鞭子、牵着马缰,竟像从前骑自行车摸着车把那样驾轻就熟。
神奇!
这个穿越过来的身体除了没有过去的记忆,在其他方面还是很值得夸赞的,时不时给他一点惊喜。
到了人流熙攘的街市,两个人便下来牵着马慢些走着。
秦晔先前也离府几次,但都匆匆出来、匆匆回去,来不及赏玩这街市上新鲜的玩意。今日跟着他出来,只想时间能过得慢些,好痛痛快快玩一回。
但他的主子实在太招人注目了,一路上总有年轻的小姑娘偷眼瞧着他。秦晔从前觉得自己也是帅哥一枚,在班里好歹也是班草级别的,但跟他在一起,就跟个路人甲一样。
可巧走过了一个小摊子,有个中年妇人卖着些木梳、簪子一类,瞟过去竟还有几幅面具一样的东西,便唤玉旻齐留步。
这东西很精巧,能遮住上半张脸,颇像现代化装舞会上的那种。秦晔拿了一个通体银白的在手中,似乎是某种金属制得,倒也轻薄有光泽。
在自己脸上比划了一下,还很合适。
秦晔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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