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就连苏漫也愣在了原地。
提议的是个瘦高的男人,他一把拍了下大腿,兴奋的说道:“你们看啊,营地那边的人一来一回,需要四天——我们只要在这四天内给米拉举行婚礼,她嫁了人之后就没法再当神女了啊!不管米拉是哪个国家的人,营地都不能再以神女的名义将她绑走。”
“……我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的确,好像没有比这个更实用的了。”
“而且米拉小姐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不如就把她带上,回我们的领地?”
“可现在问题是她要嫁给谁呢?我们这几个人……”
约瑟夫咳嗽了一声,他微微笑道:“我们这几个人里,还真有适合的。”说完后,他看向了一旁的角落。
众人的视线跟着移过去,苏漫这才发现,进门的角落里竟然还坐着一个人——他穿着朴素的灰色衣服,头发微卷,安静的坐在地上一言不发。
“达克尼斯也到了该娶妻的年纪,我看他跟米拉小姐很般配嘛!”约瑟夫满意的说道。
的确,达克尼斯今年20岁,米拉19,可不就是刚刚相配的年龄?
他们这群人里除了达克尼斯,其他的人都三十好几,比米拉大太多不说,好几个都有家室。
苏漫惊喜的看着角落里的男人——谷雨!!!
他在!!他居然在!!原本苏漫以为自己是被另一拨人救走了,原来还是跟谷雨有关。
约瑟夫问道:“米拉小姐,你意下如何?虽然这么做可能很唐突,但是……”
要是苏漫不结婚的话,她就会被营地的人以神女的名义带走,这里毕竟是在斯巴达境内,他们不好动手抢。
见苏漫半天不说话,以为她是嫌弃谷雨双目失明。
约瑟夫继续说道:“达克尼斯从小就有眼疾,他已经习惯了黑暗,生活上绝对没问题。而且,他还是我们领地的杰出青年,嫁给他比嫁给这群怪叔叔要好的多。米拉小姐你好好考虑下吧,只要你结了婚就是我们领地的人,别说天主营地了,就是你的亲舅舅、甚至是斯巴达的皇族都无权带走你。”
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里的女子嫁了人连姓氏都要随夫家。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泡泡喜欢泡泡扔了1个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