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疾微一点头,转身朝着城里走去。她每走一步,都赚足了眼光,众兵士甚至都忘记了验看姜不和的照身帖,任由两人一前一后的进去了。
一个赶在吴疾他们前头过去的行人站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吴疾从面前走过,忍不住上前一步,就要去追人时,突然身形又一滞,站在原地不动了。
姜不和摸摸耳上的红纸鸟,似笑非笑的瞥了那人一眼,若无其事地转头对吴疾说道:“六脚杨的织造是上供丰京的,最是有名。我们去逛一逛,过晚再和单青他们会和。”
吴疾一听也来了兴趣,心想:或,高级成衣店啊?衣服是得买,一路越往北走越冷,两人自带的衣物就有些不够用了,“行,那走吧。”说话间把帽子往脑袋上扣,谁知被姜不和伸手拉住。
“既然摘了,就没必要再戴。这是已经是鹿州境内,不会有什么麻烦的。”
吴疾无可无不可,把帽子往身上一挂,专注看街景。
满打满算,他用了十年时间,才总算来到了这个世界的首都省份,当初变成屁孩时的意难平早已平复,这时再看这世界,反倒有一种单纯的得趣。两人一路往里,关口人群渐渐分流,街景也越发繁荣。这种富贵与薛家那种意趣园林又截然不同,而是处处带着活泛的烟火气——沿街到处都是衣着体面的商贩在卖力叫卖,不计何种商铺,都比他以前见到的有样子多了,个个招牌铮亮、陈设颇具匠心。吴疾走了一阵,忖道:这要是以后真·梦想破灭了,跑到这里来大隐隐于市,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男人逛街,向来直指靶心,绝不做无用功,于是两人一路抛却繁华市景的诱惑,很有默契的直奔高级成衣店而去。买大衣服不需要量体裁衣,瞄准够暖和的选就行。吴疾拿准了厚衣服,铺子老板娘却抱着好几套锦绣女装出来问她了:“姑娘瞧瞧这些衣服可入得眼吗?”
吴疾:“???”
姜不和:“既然是去参加老山人的寿宴,总要穿得体面些。”
吴疾看到这一堆花红柳绿、莺黄桃粉,登时头大如斗,“能不能不穿这些……算了,你选,我没意见。”
老板娘原本满眼星星,闻言不无遗憾道:“姑娘再在里头转转,好歹挑一件自己可心的。”
吴疾:“……随缘,随缘。”
趁着姜不和无奈地翻衣服,吴疾背着手在店里来回打转。待姜不和抱着衣服出来,却不见吴疾的踪影,正要叫人,就见吴疾乐呵呵的从厢房里走出来,整一整两手箭袖,把小羹汤往腰间一别,拍了拍刀鞘道:“怎么样?”竟是一套玉青色的男子装束。只不过她身量远不如男人,是以这衣服并非成年男子爱用的,而是是在少年中时兴的花样。
姜不和愣了一下,直接抬手捂住了眼睛,叹了口气。
吴疾被他这长吁短叹的样子逗乐了,“有那么难看吗?”
“不是难看,是不敢看。”姜不和从指缝里露出一只眼睛,悠悠道,“你要是这么穿上街,恐怕惹来的人更多,还不如穿女装呢。”
……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反正都是要被人行注目礼的,吴疾最终还是穿着这身便于行动的男装出了门。香山脚下连个像样的裁缝都没有,他闭着眼瞎穿了十年童装,总算能到大城市CBD买一身牌子货,人靠衣装,总算也有了些意气风发之感,只要不照镜子,还是能顺利想象出自己此刻仗刀江湖的英俊侠客形象的。他心情很好,脚步便慢下来,在城里走走逛逛。一路所见的商铺,真是千奇百怪,有卖死物如摆件家私的,有卖活物如孔雀鹦哥的,秋寒料峭里,还有冰果子店开着,店里也不知道有什么机关,室内不见暖炉却暑气蒸腾、宛如酷夏,人一进去就要冒汗,正好吃冰果。
吴疾被晃花了眼,饶是他购物欲不强,走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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