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页
  • 书架

《有生之年:请你原谅我》

第32章 警方调查
对你当事人交代了什么?”

    “赵所,请您不要开玩笑……”律师正色道,背心却在微微冒汗,又说:“你现在不让我的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也只能扣留他四十八小时。”

    当夜,盛家、顾家和律师一起讨论商议案子的情况。

    律师说:“警方不同意办理森少爷取保候审,我猜测是因为森少爷没有说出是谁刺中了那个老师。”然后又不忘表功,“看来我的话森少爷还是听进去了。”

    盛老先生焦躁:“那怎么办,难道他们就一直扣着阿森吗?”

    顾老先生相对镇定,对盛家的律师说:“现在房间里的人都是我们自家人,你先来全面的梳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可能的发展方向,我们大家一起来想办法。”

    盛家的律师说:“李师傅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根据我对李师傅的询问,当时棠小姐靠在墙上,那个老师面对着她倒在地上,森少爷站在后面,而那个老师是背部中刀,根据他们三个人的方位,我判断应该是森少爷刺中了那个老师……当然我已经交代过李师傅在警方询问时对这些情况只回答不知道。”

    盛老先生皱眉拍桌,看向旁边的盛天齐骂道:“你养的好女儿,只会惹祸,这下害死阿森了!”

    盛天齐压抑着怒火说:“棠棠差点被□□,她也是受害者!”

    顾博文劝说:“现在当务之急不是争论这个事情,我们先听律师分析一下可能的后果……”

    律师接着说:“事情的起因是那个老师意图□□棠小姐,森少爷刺中他也是正当防卫,而且棠小姐和森少爷是未成年人,意图□□未成年人罪责很重,只不过现在那个老师被刺中背部大血管和心脏,尽管手术完成已经送进ICU,但据说苏醒的概率很小,也就是说他很可能会死亡。如果死亡,森少爷很可能就会被判定为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会怎样?”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免除处罚……那阿森是不是也可以免除处罚?”顾博文这个舅舅也一直悬着心,听到这里不禁插嘴问道。

    “森少爷已满十六周岁,他也不是被侵害人,即使当时情况危急。他也可以选择刺向肩膀或者腿部等部位,偏偏刺中了那个老师的心脏和大血管,而且他明知道李师傅就在楼下,却没有选择求救,恐怕很难免除处罚,但会减轻处罚力度……”

    “你的意思是阿森会坐牢吗?”盛天齐急问。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一般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森少爷还是未成年人,也是应当从轻判处的情节,所以最重的量刑也就是三年以下,即使上法庭,我也有信心可以控制在一年以下,而且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极大!”

    “不行!”盛老先生拍案而起,“缓刑也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孙子在人生中有这样一个污点,他一直那么聪明懂事,怎么可以背着一个伤人致死的罪名一辈子!”

    顾老先生也不同意,“是的,绝对不行,博雅只留下这么一个孩子,我不能辜负博雅,让她唯一的儿子变成杀人凶手,律师,你想想办法,我们要做无罪辩护……”

    律师沉默了半晌说:“无罪辩护太难了,除非那个老师能好起来,但是医生说这是小概率事件,其实……”说到这里又有些难以启齿,“其实我赶到现场心里就有了个大胆的想法,所以当时特意问了森少爷和棠小姐是不是都碰过那把刀,当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页
Copyright shukugu.com 返回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