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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路迢迢》

第1534章 武家二卿痛击邪恶风
家道由此而衰,事业因此而废,此皆不能容忍,以致身不由己,即使醒悟,亦复何及。“尤可怪的,又有一等唆讼之人,哄骗愚民,勾引兴讼,捕风捉影,设计铺谋。

    “或诬控良善,或妄扳无雇。

    “他们引人上路,却于暗中分肥。

    “设有败露,他即远走高飞。

    “小民无知,往往为其所愚,莫不被害。

    “此固唆讼之人造孽无穷,亦由本人贪心自取。

    “据小子看,争讼一事,任你百般强横,万种机巧,久而久之,究竟不利于己。

    “所以《易经》说:‘讼则终凶。’

    “世人若明此义,共臻美俗,又何争讼之有!

    “再闻贵处世俗,每每屠宰耕牛,小子以为必是祭祀之用。

    “及细为探听,却是市井小人,为获利起见,因而饕餮口馋之辈,竞相购买,以为口食。

    “全不想人非五谷不生,五谷非耕牛不长。

    “牛为世人养命之源,不思所以酬报,反去把他饱餐,岂非恩将仇报?

    “虽说此牛并非因我而杀,我一人所食无几。

    “要知小民屠宰,希图获利。

    “那良善君子,倘尽绝口不食,购买无人,听其腐烂,他又安肯再为屠宰?

    “可见宰牛的固然有罪,而吃牛肉之人其罪更不可逃。

    “若以罪之大小而论,那宰牛的原算罪魁。

    “但此辈无非市井庸愚,只知惟利是趋,岂知善恶果报之道?

    “况世间之牛,又焉知不是若辈后身?

    “据小子愚见,‘《春秋》责备贤者’,其罪似应全归买肉之人。

    “倘仁人君子终身以此为戒,胜如吃斋百倍,冥冥中岂无善报!

    “又闻贵处宴客,往往珍羞罗列,穷极奢华。

    “桌椅既设,宾主就位之初,除果晶冷菜十余种外,酒过一二巡,则上小盘小碗。

    “其名南唤‘小吃’,北呼‘热炒,少者或四或八,多者十余种至二十余种不等。

    “其间或上点心一二道;小吃上完,方及正肴,菜既奇丰,碗亦奇大,或八九种至十余种不等。“主人虽如此盛设,其实小吃未完而客已饱,此后所上的,不过虚设,如同供献而已。

    “更可怪者,其肴不辨味之好丑,惟以价贵的为尊。

    “因燕窝价贵,一肴可抵十肴之费,故宴会必出此物为首。

    “既不恶其形似粉条,亦不厌其味同嚼蜡。

    “及至食毕,客人只算吃了一碗粉条子,又算喝了半碗鸡汤。

    “而主人只觉客人满嘴吃的都是‘元丝课’,岂不可笑?

    “什么?那位小公子,你问什么是元丝课?这个我还真知道。

    “其实这就是一种银锭,具有官方规定的标准规格。

    “那么是谁那个官方呢?

    “名字上有,就是元朝的,一直流传下来。

    “那么课是什么呢,就是今天的税,由此可知,这种银子是用来缴纳税赋的。

    “其中的丝,就是蚕丝,因为当时元朝实际上是以蚕丝为对象征纳税赋的。

    “这种银锭是替代物,所以名之为“元丝课”。

    “这种元丝课是很贵重的,所以我说只看贵重因而吃它,而不管是否好吃,就如同吃那种银锭。

    “那些人如果满嘴都是银锭,还在那里喊好吃好吃,该有多么可笑!

    “书归正传,我接着说。

    “至主人待客,偶以盛馔一二品,略为多费,亦所不免,然惟美味则可。

    “若主人花钱而客人嚼蜡,这等浪费,未免令人不解。

    “敝地此物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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