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期,浙江平阳县出了14个武状元,还有两位文状元。
4,他弃城而逃。
“平江一驿舟中,有题吊四状元诗者,不知谁所作。诗曰:‘四榜状元逢此日,他年公论定难逃。空令太守提三尺,不见元戎用六韬。元举何如兼善死,公平争似子威高。世间多少偷生者,黄甲由来出俊髦。’
“元举、王宗哲字也。至正戊子科三元进士,时为湖广宪佥。兼善、泰不花字也,时为台州路达鲁花赤。公平、李齐字也,时为高邮府知府。子威、李黼字也,时为江州路总管。此四公者,或大亏臣节,或尽忠王事,或遇难而亡,故云,若论其优劣,则江州第一,台州次之,高邮又次之,宪佥不足道也。”
除了王宗哲外,泰不花、李齐、李黼分别死在方国珍、张士诚、徐寿辉部的手中。
泰不花:至治元年右榜状元。
至正十二年,“方国珍复劫其党下海,入黄岩港,台州路达鲁花赤泰不华率官军与战,死之。”
方国珍部诈降,“泰不华率部众,张受降旗乘潮而前,船触沙不能行,猝与国珍遇,呼仲达申前议,仲达目动气索,泰不华觉其心异,手斩之。即前搏贼船,射死五人,贼跃入船,复所死二人,贼举槊来刺,辄斫折之。贼群至欲抱持过国珍船,泰不华瞋目叱之,脱起,夺贼刀,又杀二人。贼攒槊刺之,中颈死,犹植立不仆,投其尸海中。”
李齐:河北博野人,元统元年左榜状元。
至正十三年,张士诚破高邮,时李齐为高邮知府,不在城中,“已而有诏:凡叛逆者赦之。诏至高邮,不得入,贼绐曰:‘请李知府来,乃受命。’行省强齐和本省照磨盛昭往,至则下狱中。
“士诚本无降意,特迁延为缮饰计耳。官军谍知之,乃进攻城,士诚呼齐使跪,齐叱曰:‘吾膝如铁,岂肯为贼屈。’士诚怒,扼之跪,齐立而诟之,乃拽倒,捶碎其膝而剐之。”
李黼:安徽阜阳人,泰定四年左榜状元。
至正十二年,徐寿辉“陷江州,总管李黼死之”,“时贼势愈盛,西自荆湖,东际淮甸,守臣往往弃城遁,黼中外援绝。贼将薄城,分省平章政事秃坚不花自北门遁。
“黼引兵登陴,布战具,贼已至甘棠湖,焚西门,乃张弩射之。贼转攻东门,黼救之,而贼已入,与之巷战,知力不敌,挥剑叱贼曰:‘杀我,毋杀百姓!’贼刺黼堕马,黼与兄冕之子秉昭俱骂贼而死,郡民哭声震天,相率具棺葬于东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