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章
  • 书架

《青云之志》

第二百二十八章 见缝下蛆,借题发挥
差在外的书记委托,由我主持这次区委扩大会,主要议题就一项,就是关于山火处置一事。大家也看到了,市里已然发函,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才行。”

    “区长,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已经上报过善后处置详情,我们也已上报市里,按说各局的处置是得体的。”周副区长先行说了话。

    窦副区长跟着说:“是的,山火属于不可抗力,但在火情发生后,林业、警务、消防、应急等等部门分别第一时间到场,也都采取了果断措施,尽量把损失控制在了最低范围。这么大的火势,而且现场风向变幻不定,但却没有出现人员死亡,这已经很难得了。”

    其他副职也纷纷发言,意思也都差不多:各局善后工作比较到位,没有什么失职之处。

    “从各局的处突反应来看,整个工作还是可圈可点的,但是现在市里亲自过问了,难道我就回复‘我们工作非常到位,没有任何失职’吗?”施予民道。

    正这时,秘书推门进屋,递给了施予民一份传真件。

    看过传真内容,施予民转手递给薛副区长。

    接过传真件浏览之后,薛副区长沉声道:“艾河区太过分了,这不是见缝下蛆吗?竟然还要进一步解释,还提出了巨额补偿,这也太恶心人了。”

    什么,艾河区还要赔偿?其他人员传阅传真件后,纷纷表示愤怒,言说这是上纲上线、借题发挥、伺机报复。

    申副区长最后一个看过函件,随即这个女人表达了不同的观点:“艾河区的作法并无不妥,完全是正当主张。这就好比张三家失火烧了邻居李四家东西,难道李四不该主张赔偿吗?”

    “这是一回事吗?”窦副区长直接发问。

    “不是一回事吗?”申副区长反问之后,滔滔不绝地兜售起了理由,“既然是我们这里起火烧了艾河区山林,那就是我们扑火不力,理应进行赔偿,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一、根据”
  • 加入书签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章
Copyright shukugu.com 返回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