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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的幸福生活》

第二百四十二章 勤政爱民
从头开始循环。

    仔细想想也就清楚了,人家吏职是世代相传,而官员三年一换,自然而然的,在某些资深吏员看来,这州县衙门的真正主人就是他们,上面派来当官员的倒是过往客人,当然要给新任者点颜色,让他明白为客之道,问题在于,这种事情楚质怎么可能容忍得了。

    “大人,都已近酉时,要不待明日再接案也不迟。”刘仁之在旁提议道。

    “是啊,些微小事,将交小的们处理,到时候大人再过遍堂,签押盖印,上报州衙即可。”立时有人附和起来。

    “本官受朝廷之托,治理地方,安抚百姓,岂能懈怠之。”楚质微笑说道:“书吏先去记录百姓案状,刘主簿,吩咐三班衙役升堂,待本官换好官袍,即时开堂问讯。”

    “遵令。”几个书吏低头说道,嘴角掠出一丝异样笑容,地位悬殊又怎么样,迟早要向我们求助,也不怪书吏那么自信,说起来这又是古代官场的一大传统,办任何事情,都有一套繁琐的程式,基本法令之外,应该援引或可资类推的成例有如汗牛充栋,科举出身的进士书生,经史策论能讲得头头是道,诗云子曰可能背得滚瓜烂熟,可是少有能摸着这些门道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官员接办一件公事,这事情该依哪一条法令或哪一项规定去处理,在律令和会典等书籍中都找不到,万一出点纰漏或被上司找出了岔子,轻则驳回,重则训斥,那不就成了吃不了兜着走。

    这时就得设法找出以往出现过的成例套用,或者是相似的成例类推,以保万无一失,可是究竟该找什么成例,或者虽已知道,又究竟该从档案库里的哪一架哪一格上去调取,那就只有依靠熟悉县衙情况的皂吏们了。

    就在楚质返回内宅换官服时,刘仁之悄声警告几个书吏道:“县尊来头不小,待会你们几个别太过份了。”

    “刘主簿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怎么听不明白。”某吏狡黠笑道。

    “人家可是京里的官宦子弟,若是让他下不了台,失了面子,倒霉的不仅是你们而已。”刘仁之轻哼了下,拂袖离去,按照楚质的吩咐,召集三班衙役,准备升堂审案。

    身穿淡绿色官袍的缓步从堂帐外走入大堂上,昂首阔步,还真有几分威严之气,目光微微扫视,见县衙各司书吏,衙役已经分列站齐迎接,楚质微微点头以示满意,随之走到公案前的位置上坐下。

    “恭迎大人。”一帮下属官吏识趣行礼。

    楚质轻轻点头,第一次坐在公堂之上,感觉蛮新奇的,挺了挺胸,端正坐姿,目光微垂,却见案上摆放着印包、签筒、笔架、砚台、醒木,以及写有“回避”、 “肃静”等字样的虎头牌面之类,其中各有妙用,在楚潜的言传身授下,楚质自然不会感到陌生。

    “刘主簿,状子何在?”正事要紧,楚质扯了下衣袖,随之偏头问道,在古代,打官司告状是要写状书的,不会写也不要紧,县衙有专门的书吏负责此事,而击鼓喊冤法只是在紧急情况下才使用,毕竟用嘴说的,远远没有写着那么详细,稍有应答失误,便要挨上几十大板,所以很少有胆敢轻易去敲它的人,

    “请大人过目。”在右下首案台坐着的刘仁之连忙起身,将一叠厚厚的状纸呈了上去。

    “总共有多少件案子?”分量不轻嘛,楚质冷笑,面上不动声色,随口问道:“事主可都在衙前等候?”

    “共三十七件,事主皆在。”刘仁之轻声说道。

    古代的官衙不是现代的法院,一般在接到案子之后,能当声判定的就即时解决,除非实在是没有办法立时决断,才会选择拖延,还是很讲究效率的,毕竟百姓还要辛勤劳作,可没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在公堂里耗着。

    “牛丢了,找不着;钱丢了,怀疑是隔壁阿三偷的;有人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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