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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五四一章女兵生猛
双畸形的脚。

    现在辽东已经不准裹脚了,如果强行裹脚,那就罚钱,而且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罚的倾家荡产,比如说,该女子八岁,开始裹脚,第一年罚款就是一两,第二年就是二两银子,第三年就是四两银子,第四年就八两银子,第五年就是十六两银子。

    如果该女子出嫁,那么这个费用就是婆家和娘家共同承担,各一部分,这样加罚的办法,就是家里有千万两银子,也不够罚的。

    后来,全旭知道这是程敬贤安排过来的青楼女子,青楼女子赚钱比全家军的月薪高得太多了,所以平时也没有人过来应征。

    最让全旭奇怪的是那名青楼女子。她就是那个身材娇小,皮肤白皙,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妙儿,妙儿自然是她的花名。

    据说她的本家名字叫王巧云,父亲是一位救死扶伤的郎中,只不过三年前的时候,她的父亲王云逸在治病的时候,治死了一个人。

    那个人还是当地的大族,对方家里不依不饶,王云逸没有办法,只好把王巧云卖了十二两银子,赔给对方当丧葬费。

    于是,王巧云就成了全家军的第一个在册女兵,第二名在册女兵则是顾小曼。

    这个顾小曼也算是出身悲剧,她是一个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同乡张财主的傻儿子为妻。

    可是婚后发现,那个傻子不能行人道,偏偏,她的公公张财主,也是一个心怀鬼胎的人。顾小曼受的教育,自然知道礼义廉耻,一旦这事事发,她只有死路一条,而且还会让父母蒙羞。

    于是,她逃了假装寻亲,登上了辽东的移民船,一个人来到了辽东。这就要说辽东政策的另外一种不平等。

    辽东移民是男子可以独立成户,女子要么跟随父母,要么跟随夫家,自己是不能独立成户,也就意味着,她就算是想自己种田,也没有机会,只能依靠打工生存。

    然而问题是,她的夫家张财主听说她来到辽东,已经派人找到,无奈之下,他主动要求加入全家军。

    全旭望着顾小曼道:“你就放心吧,本侯以及全家军十八万兄弟们,都是你的坚强后盾,他要是敢找过来,打死无论!”

    于是,全家军女兵,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参加全家军的女兵,要么就是因为叛逆,要么就是因为生活不如意,要么就是对于自己命运感觉不公平,想要改变命运。

    也有一些确实是青楼女子,因为厌倦了青楼卖笑的生活,她们赚了一定的钱,就想换一个活法。

    男女搭虽然说干活不累,可是也会出现问题。

    这是要严格控制,在这个时代,人们普遍无法接受未婚先育,一旦发现这种问题,形成了恶劣印象,全旭再想招募女兵那就困难了。

    所以,全旭下达命令全军:“禁止男兵与女兵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一律按照强奸论处,格杀勿论!”

    全旭首先感觉全家军的军装是黑色的,男兵穿在身上没有问题,可是女人一身黑,就有些另类。

    为了区别医护兵与普通士兵,无论是医生、救护员,军装换成了绿色,全旭甚至把原来仓库里的丛林式迷彩服拿出来,专门发给女兵。

    女兵的标配就是丛林迷彩,加白色大褂。

    进入军队,成为军人,那就不是闹着玩的。

    王巧云起初还以为自己进入了福窝之中,她们女兵虽然还没有正式训练,住的营地可是曾经的军官教导队的营房。

    每间房屋大约二十五个平方,每个房间只住四个人,拥有独立的卫生间,窗户宽大而明亮,被褥什么的,全新的。

    最关键的是,女兵在军营里处处受到特别照顾,负责打饭的伙夫,恨不得把锅里的肉,全部打给王巧云和顾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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