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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第七百五十四章.赵大少爷请客——拿钱不当钱
这波客人坐一张桌,这倒不是因为这些人有钱,而是那桌中午赵军陪过了。

    晚上赵军托黄崇山代陪田国忠、杨长江等人,他陪着这些港城、星洲来的。

    其实像田国忠、杨长江那些首都、河北来的客人还好些。这些港城、星洲来的,哪见过这菜呀?

    熊掌他们倒是有所耳闻,知道这是以前皇上才能吃的。

    而那烧地,他们却是连听都没听过。。

    不过他们都知道丹顶鹤,一听这比丹顶鹤都稀有,这帮人看着那卖相不错的菜肴,纷纷动起了筷子。

    赵军先夹了一块地肉,他两辈子也没吃过这肉。这也是赶上了,要不然再过几年就吃不着了。

    而且越往後越邪乎,三十多年後,各个带定位。谁敢动它,那真是下半辈子吃住都有人管了。

    赵军夹起一片,厚肉片不大,但有轻微的坠手感。送入口中咀嚼,层次分明。表面带着一丝柔韧,内里嫩而紧实。满口的咸鲜酱香,夹杂着一股野禽特有的鲜香,一丝腥味都没有。

    众宾客纷纷动筷,虽然各地口味不同,但能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挺得意这两道菜。

    南洋来的李光明,吃完烧地,又将筷子伸向了兰花熊掌。

    李光明筷子一夹,只下了一点皮,他将这皮送入嘴里,瞬间咸鲜醇厚的酱香充斥着口腔。

    「嗯?」李光明舌尖一动,那熊掌皮就化在了嘴里。

    同时,有一股回口的微甜。

    李光明整个人被这道菜惊艳到了,他忍不住再次伸筷。

    这熊掌烧得酥烂脱骨,他筷子夹下一条筋。

    李光明将筋送进嘴里,这筋的口感和皮不同,筋是软绵中带着一丝弹。口感好像蹄筋,但比蹄筋更细更润。

    这就是顶级食材的魅力,李光明还想吃,但他感觉自己已经夹了两筷子了,再接着夹就不好了。

    於是,李光明又夹了一块地肉。

    李光明是吃过好东西的,但他没吃过这种紧实弹嫩、细而不柴,又带着特有野鲜香的肉。

    吃下一块地肉,李光明还想吃,但又矜持地停下了筷子。

    而就在这时,又有一个服务员端着盘子上来。

    「青椒爆炒地肉!」

    「地猴头野参汤!」

    服务员连报菜名,徐天元帮着将汤端到了桌上。

    细瓷大碗盛着满满一下汤,汤水熬得呈奶白色,澄澈不浑。

    野山参、榛蘑、猴头菇,还有大块的脖子肉、背肉连骨浸在汤中,皮肉微微舒展,色泽浅黄。

    汤面飘着薄薄一层淡黄油星,没有多余配菜,碗沿热气袅袅。

    徐天元亲自给众人盛汤,港城来的梁万顺端起汤碗,用小勺盛其些许送到嘴边,轻轻地抿了一口,瞬间眼睛一亮。

    鲜!

    梁万顺此时心里只有这麽一个字,他形容不出这种野味山珍煲汤煲出来的鲜,但他感觉极为美味。

    赵军不是很爱喝汤,他此时的注意力在那道青椒爆炒地肉上。

    这菜是用地膀根肉和大腿肉炒的,这比烧地用的胸脯肉更有嚼劲。

    这菜不勾芡,滚刀切的肉片,跟青椒、蒜苗、葱段爆炒,锅气十足,那股爆炒的焦香混着野味的香气,让赵军想要拿它配米饭。

    正好这桌的客人都不喝酒,赵军就让徐天元给安排榨西瓜汁,然後再给上些米饭。

    徐天元吩咐下去的时候,有服务员继续上菜。这次一人只托了一个菜,因为这菜是用瓦罐装的。

    徐天元上菜时,瓦罐下垫着木托,将其放在桌上後,徐天元笑道:「罐儿焖油罐子。」

    「啥?」这菜名,东北这边住城里的人听了都懵,就更别提这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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