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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万盛世》

1690战略物资-硝石
其他都是配发三眼铳和鸟铳。

    远距离拒敌使用鸟铳,冲锋时则是三眼铳,然后才是近战。

    这已经是大明精锐骑兵标准战法,也是马芳总结出来的。

    戚继光的骑营,虽只有少量精锐骑兵采用这个战法,倒不是戚继光认为不好,而是戚家军的骑营,严格说起来是骑马步兵,骑术较差。

    甚至,戚家军骑营的训练之法,很大可能就是建州女真骑兵的训练之法。

    满清所谓的弓马天下,其实是吹嘘出来的,他们的骑术和射术不可能超过蒙古人,满清精锐的战法其实就是骑马步兵。

    通过马匹机动,进入战场后重甲步兵冲阵,蒙古人轻箭不能破甲,很容易被满清八旗击败。

    除了蒙古和北方蛮族外,世界上最主要的民族,其实都已经正在从冷兵器向热兵器过渡。

    随之而来的,就是对火药原料巨大的需求。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美洲,特别是智利的硝石矿被发现前,欧洲主要的硝石进口来源就在亚洲。

    最初是从中国获得,之后是南洋热带雨林洞穴里,在之后是印度的硝石矿。

    硝石,在清末的时候,被称为洋硝,给人感觉好像中国没有出产硝石一样。

    而实际情况是,中国最为火药的发明者,就算硝石奇缺,但绝对不会稀少。

    在17世纪前,中国就是国际贸易中硝石的主要供应商。

    中国对外输出硝石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类,一为外国经由中国王朝赏赐或允准获得采买硝石的资格。

    由于硝石短缺,明朝时朝鲜曾多次派遣使臣来中国求取硝石等火药武器,以供军队使用。

    明太祖将五十万斤硝与十万斤硫磺赐予高丽。

    万历年间朝鲜战争爆发,明神宗钦赐弓角、焰硝等军资援朝御倭,朝鲜获得每年采买焰硝三千斤的权利,并且遇特殊情况可请求另外加买。

    不过因为硝石在大明国内产量有限,官方层面的中外硝石贸易始终处于严格管制之下。

    明熹宗曾言:“硝黄中国长技,祖制严禁,不许阑出外夷。”

    可见,明廷当时也意识到硝石这种制备火药的重要原料的价值。

    二是通过非正规渠道的硝石走私,常隐匿于历史记录之外。

    中国硝石以官方准许的方式流通至国外的占比较少,更多是以走私的形式贩卖出国。

    黄中允《东溟先生文集》记载了朝鲜的违禁贸易,其走私硝石的数额达朝鲜准许从中国购入的二倍之多。

    日本对中国硝石依赖程度也很高,嘉靖年间的倭寇海盗与中日间硝磺的秘密流通存在密切联系,如五峰船主汪直在沿海打造海船,“置硝黄丝绵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

    硝石是中国输往日本的主要商品之一,走私者以前往其他地区运送物资、捕鱼、买卖、购粮等名目获取文引,实则是走私铅、硝等物资到日本。

    如朝鲜战争时期加藤清正获取硝石等军需用品的渠道主要有三条,华人海商从中国沿海走私,葡萄牙人从澳门输出,以及至朝鲜、交趾和吕宋等地收买。

    而当时,欧洲人也是中国硝石的重要收购商,为了鼓励中国军火走私至吕宋,西班牙殖民政府规定由中国输入马尼拉的生铁、硝石、铜炮等军需物资皆免税入口。

    而此时的欧洲,耗费巨大的硝石,除了少量能够从粪土中高成本提取外,就只能从遥远的东方运回。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硝石在欧洲都是一种奢侈品。

    欧洲国家自产硝石,通常只占需求量的两成不到。

    魏广德虽然不知道这些,但是当他把因为硝石缺少,倭国无法大量制备火药中看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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