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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八十四章 德主法辅
要么逃跑,还是那个道理,因为法家之法只有罚,没有保护的。

    但这非三纲五常所追求的天下安定、家庭和谐美满。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法制之法,法制之法要不要保护妻子的权益?”

    大家点点头。

    张斐道:“当然是要保护,假设妻子在家受到虐待,去官府告状,若依法制之法,该怎么处理?”

    上官均道:“应当制止丈夫虐待妻子。”

    张斐又问道:“怎么制止?”

    上官均道:“先是用口头警告,若是丈夫不听,就得用刑罚来威吓。”

    张斐非常满意地点点头道:“只有及时制止虐打的这种行为,这个家庭才能和睦。那么问题来了,假设蔡卞在宿舍虐打上官均,上官均去官府告状,依法制之法官府会怎么判?”

    上官均马上道:“他这属于犯下斗讼律,是严重伤害到国家和君主的利益,就是依法制之法,也得给予刑罚。”

    蔡卞瞟了他一眼,这么狠吗?

    张斐道:“为什么不先口头警告,同样是虐打,为什么丈夫虐打妻子,就得先口头警告,蔡卞虐打你就直接判刑。”

    上官均愣了愣,道:“因为他们是有夫妻关系,我与蔡卞只是普通同学关系,这不一样的,怎能一概而论。”

    张斐笑着点点头,道:“丈夫和蔡卞的行为是一模一样,但是判罚完全不一样,原因就是在于三纲。

    在德主刑辅下,由于刑是被动的,那么只要你触犯礼法,刑罚将立刻启动,无论你是什么原因。但法制之法是主动的,它的理念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妻子受到虐打,个人权益受到伤害,法制之法理应给予保护,但同时又要捍卫家庭和睦,导致它的判罚同时也要以三纲为参考。”

    以三纲为参考?

    众人皆是一愣。

    这怎么越说越不像似德主法辅。

    说到这里,张斐稍稍一顿,“对了!你们知道我的成名之作吗?”

    蔡京不太确定道:“老师指得可是登州阿云一案?”

    “正是。”

    张斐点点头道:“那你可知道,最终我是如何帮阿云脱罪的?”

    司马光听到这里,嘴角直抽搐,你的成名作是建立在我的屈辱之上。

    “孝道。”

    “不错。”

    张斐点点头,道:“官司的过程,我以后再讨论,我们现在主要讨论朝廷为什么给出这么一个判罚。阿云砍伤韦阿大就是事实,依法不是死刑,这活罪也难免。但朝廷最终判她属于自卫,惩罚就是登州坐了大半年的牢。

    原因就在于朝廷考虑到了三纲中的孝道,而判罚理由,就是维护孝道。当然,也要维护韦阿大的利益,但由于韦阿大已经在方家得到合理的补偿,朝廷也就没有再另给补偿。

    此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德主法辅案例,阿云是不是违法,绝对违法,她绝对侵犯了韦阿大的权益,但是判罚却是参考了三纲之礼,最终给予比较宽容的惩罚。”

    司马光越听越恼火,什么鬼,不都是让你逼得吗?

    他恨不得让张斐说说打官司的过程,那才是最精彩的部分。

    张斐当然不会说,因为那是更高级别的理论,回到木板前,指着“德==法”,道:“现在我们应该可以准确判断出,法属不属于礼?”

    “不属于!”

    “法属不属于德?”

    “不属于!”

    “都不属于!”

    张斐点点头,道:“因为法只是一个保护者,一个捍卫者。德刑结合,刑就是隶属于德,隶属于礼,就是只要你违礼,那我就罚你,这是没得条件可讲的。

    但是德法结合,德成为法的一个保护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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