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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四百六十九章 挖墙脚
   言下之意,我是愿意的。

    张斐笑道:“那我就静候佳音。”

    说到家人,晏几道又突然问道:“对了!有一个问题,我想请教一下三郎。”

    张斐忙道:“晏先生请说。”

    晏几道道:“这父亲的词并非应该属我独有,我应该拿出一些钱来分给兄长们,但我实在是不擅于处理这些事,三郎认为我应该拿多少出来分给兄长?”

    张斐想了想,道:“若是从珥笔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拿三成出来足以。”

    “三成?”晏几道道:“这也太少了一点吧。”

    张斐道:“虽说是晏公的诗词集,但其实晏先生的文章占比更大,也是受欢迎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说晏先生拿出三来利润去分给其余兄长,即便对簿公堂,我也能保障晏先生不会输。”

    他到底是一个珥笔,他在契约中就写明这个问题,这诗词集的著作人,可不是写得晏殊,而是晏几道。

    如果晏几道的家人要打官司,他是绝对不会输的。

    “我怎能与兄长对簿公堂。”

    晏几道吓得直摇头,虽说北宋这类官司已经是屡见不鲜,因为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他们这种家族而言,这是决不能发生的,又想了想,道:“你说拿七成出来,分给兄长他们,他们会不会不满?”

    张斐挠挠头道:“这这我不知道,但是七成是否多了一点。”

    “多么?”

    晏几道点点头道:“你都认为多,那哥哥他们应该不会有意见。”

    张斐只是微微一笑。

    他说得法律问题,晏几道问得却是亲情问题,这清官难断家务事,他自也不便多说什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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