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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一百三十四章 什么水鬼?那是人!风油精配方!
嗡的剑吟之音响起,下一刻剑就横在了朱高燧的脖子上。

    两人比试,不到一招,便分出了高下。

    “姐夫,我认输.”

    朱高燧将手中另外一把剑直接丢在地上,认输的贼快,心服口服。

    “我去.”

    朱高煦一脸不可思议的道:“姐夫,咱们这次出来,玩归玩,闹归闹,你这武艺怎么不简反增了?老三可是从小习武,练剑十二余载,你跟他学的剑法后,反超与他,这太多久啊!”

    也难怪朱高煦一脸懵。

    在他的眼里,李逍先前根本就不会剑法。

    还是跟着老三学了两招。

    离谱的是,李逍学了一招两式后,就开始自创出了一套逍遥剑法,这才多久啊?

    然后就把老三给干碎了,一招就把他打败??

    李逍笑了笑道:“都是瞎琢磨的。”

    朱高燧:“.”

    朱高煦:“.”

    好你个姐夫,每次装逼都是瞎琢磨的,你这瞎琢磨也太狠了。

    这一场比试,被朱凝云看在眼里。

    眼眸深处,都是崇拜。

    往往女人爱一个男人,便是从崇拜一个男人开始。

    朱凝云便是崇拜李逍的诗词开始.

    诗词、工匠、厨艺.

    现在连武艺,都彻底让人崇拜。

    “凝云姐姐你真是好福气,一路上,你家逍公子展现了多少才能,世上竟有这般完美的男子。”

    韦江雪在一旁夸赞,随后道:“不像我家高煦,也就武艺拿得出手,还不知道能不能敌得过逍公子呢。”

    听到“你家逍公子”这几个字,朱凝云很是愉悦,脸蛋微红。

    她忙笑着摆手道:“逍郎固然不错,可高煦的武艺也非常人能及的,军中也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高燧年幼,逍郎才有机会胜之,若是对上高煦,定然不敌的。”

    这时,一旁的朱高煦也听到韦江雪说的这句话。

    啥?

    我高煦虽然自认其他方面比不上姐夫。

    武艺上可绝对不比姐夫差啊。

    必须要在美人面前表现一番了。

    念及至此,朱高煦看向了李逍,道:“姐夫,我们两比试一场。”

    李逍自然不会应答。

    朱高燧的性子,输了就输了,也不会记恨自己,毕竟他也年龄小。

    若是朱高煦输了.

    他这个爱面子的性格,两个人绝对会闹得不愉快。

    没必要啊。

    李逍不做搭理,看向朱凝云,摆手道:“迪尔,古德莫宁,好啊油,爱老虎油。”

    朱凝云早就习惯了他这种不正经。

    完美无缺的李逍也就这点缺点了。

    她笑着走了过来,挥手道:“古德莫宁,米斯特李。”

    朱高燧、朱高煦、韦江雪:“????”

    三人都是一脸懵逼。

    你们两.

    这特么说的什么鸟语??

    朱高煦愣了愣,而后惊讶道:“姐夫,你还会说弗朗吉语呢????”

    别说明朝了,唐朝的时候有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来到华夏大地。

    对于外来的语言,都称之为弗朗吉语。

    见转移话题成功,李逍淡淡一笑:“小菜一碟。”

    其实,他说的是英语,现在的英语其实就是英国城市中下层市民使用的口头语言,并没有文字形式,只是口头交流。

    现在来说,世界上除了明朝,强大的国家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帝国,他们已经开始了殖民行动。

    英语正式登上世界舞台,是工业革命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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