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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一百七十一章 我费这么大劲,当然不只是为了知情权
办法》以及《汉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学费是指高校按照规定项目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应由其承担的培养费用。”

    “那么,既然学费是受教育者应当承担的培养费用,那么理应视为双方存在教育培养合同,被告所辩称说费用占比问题,学费之外的财政拨款,那可以视为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补贴……”

    老唐的话就是说,你收这个钱就是用来培养学生的,别管这个钱多钱少,你肯定收了的,而且名义就是培养费用。

    至于说国家给的钱,那是国家的补贴,和教育合同是否成立没关系。

    高考结束后报考,那可以认为学生向学校发出了要约,学校录取,可以认为学校给出了承诺,有要约又有承诺,自然就是合同了。

    否则民办高校算什么,收的学费可是特别高的,你能否认他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吗?

    在说明了自己的观点后,老唐就不再多说,前世已经论证过很多次,合同关系已经被基本认可。

    于是,董文璐说着说着发现,那位唐律师根本不和她辩论……

    终于还是老严开口,确认了双方都没补充的内容后,宣布法庭辩论结束,暂时休庭。

    刘书记从头看到尾,人都有点懵,以前一直把招生录取视为理所当然,从来没有想过还能用这样的角度来看待。

    “董主任,咱们这……”

    董文璐闻言苦笑一声道:“基本上应该输了。”

    啊?刘书记满脸不解:“那意思是说,我们招学生,其实和学生就是个合同关系?不可能啊,我们又不是企业,是事业单位啊。”

    董文璐不知道怎么解释,她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些,现在有点晕。

    事实上老唐还是很清楚的,前世对于高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认为同时存在“教学合同关系”与“行政管理关系”,双方之间并不冲突。

    后者主要体现在学籍管理,证书发放这些上面,这是法律赋予高校行政主体的权力。

    所以开除学籍要诉讼,是提的行政诉讼。

    很快老严回来了,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因此双方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军训服为原告委托被告购买,应当认为该委托合同为主合同的附随合同……”

    “因此,原告理应对学校购买军训服的行为享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被告京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刘子旭公开如下内容……”

    基本上支持了老唐提出的所有诉求,怎么买的,价钱是多少,厂家是哪个等等。

    听到判决,刘书记黑着脸让董文璐去上诉,自己则起身来到了正在收拾东西的唐方镜身边。

    “唐律师,我其实很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接这个案子赚了多少钱?你到底是怎么给那个刘子旭洗脑的,让他不惜代价也得和我们学校打官司!”

    刘书记看着唐方镜说道。

    这就是为了出口气,没有任何的意义,刘子旭家也不是什么有钱人,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老唐本来不想回答的,但是想了想之后还是开口了:“你想知道啊?行我告诉你,两千块,不少了吧。”

    “呶,你要不信我这还有证据……”

    刘书记感觉自己的cpu烧了,好半天才开口道:“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老唐闻言满脸奇怪道:“我为什么?我当然是为了赚钱啊,瞧你说的,哪个律师打官司不是为了赚钱的。”

    “你这人真的有意思。”

    说完,拎起了手提包,转身离开法院,只剩下站在那里的刘书记,并且刘书记还在不断地说着两个字:“疯子,真踏马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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