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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从卖私盐开始》

第一百七十九章 舆论战和反舆论战
杀则杀,遇赦不赦,以警天下乱民!以重法治盗贼事,自梁山始!”

    伴随着军机处耳屋中吴用得意洋洋的声音落下。

    众人不由得一阵大眼瞪小眼,继而看向吴用的目光都掺杂了一股莫名之极的意味。

    吴用这厮,端的是能颠倒黑白,朝廷明明发布的是一封晓谕劝降类的布告,可他寥寥数笔,便完全使文意大变。

    这分明变成了一张死亡通知书好吧!

    完全就是让梁山上下,从大到小都别抱着侥幸心理,一个个都洗干净脖子,等着被朝廷的一万大军全数砍死,然后累成京观来震慑那些敢于和朝廷做对的人。

    不提屋中有些不能接受吴用此举的人,邹润此时心里却乐开了花。

    真个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就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什么叫反舆论战?

    还不就是你攻击我,我攻击你,你抹黑我,我抹黑你么!

    吴用此举可不正应了这句话。

    尤其是他中间添的那一句“今朝议已复《盗贼重法》”。

    这简直是神来之笔!连邹润都要自愧不如,叹为观止的神操作!

    《盗贼重法》这四个字,对于京东、京西之民的杀伤力,绝对不啻于“小男孩”和“胖子”之于广岛与长崎。

    《盗贼重法》起源于宋初,施行于英宗治平二年(1065)至徽宗大观二年(1108),是北宋统治者为了整治“盗贼蜂起”“屡治不平”的国内现状,而特意出台的一款孤立和打击各种“盗贼”的法律。

    它的特点有这么几个。

    一是逮住盗贼往死里罚。

    二是只要是被定性为了盗贼,哪怕是小偷小盗也要轻罪重罚。

    三是如果是犯了重罪,除了盗贼本人一定会死翘翘以外,盗贼的妻儿老小,甚至是盗贼那一房的亲戚都要遭受法律重处,堪称是严厉到了极点。

    《盗贼重法》中原文摘抄如下:

    “罪至徒者,刺配广南远恶州军牢城,以家产之半尝告人,本房骨肉送五百里外州军编管。编管者,遇赦毋还。”

    “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资以尝告人。妻子编置千里。”

    如果说武周时期的来俊臣,对于当时的官员来说是酷吏的代表,那么《盗贼重法》对于以宽仁而治天下大宋朝来说,这就是一本专门针对平民百姓而制定的酷法的明证。

    当然了,《盗贼重法》并非适用于全国,它的应用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盗贼所属的州县必须是“重法地”。

    很不幸的是,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在很早的时候就被宋朝统治者划为了“重法地”,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山东人民饱尝了盗贼重法的迫害,无数百姓因此家破人亡。

    因为《盗贼重法》还有考绩一说,如果重法地的捕盗官员一年内完不成相应的抓捕和处理盗贼的任务数,就会被朝廷降以罚俸、降职、贬官等处分,这便催生了很多捕盗官员搞不定辖区成伙的盗贼,却把黑手伸向了无辜百姓。

    他们会以《盗贼重法》中对于窝藏罪重处的条例,采用栽赃、诬告或者屈打成招的方式将良民拿来充数,以此完成朝廷下发的考核指标。

    如此逆施倒行,自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宋朝越是实施严刑峻法,山东地区的盗贼状况反而愈演愈烈。终于,在宋徽宗执政的中期,他便无力且无奈地宣布废除了饱受诟病的《盗贼重法》。

    这曾是山东人民打心眼里认为是宋徽宗为数不多的善政之一。

    而现在,用心险恶的吴用,再度打开了这个潘多拉魔盒。

    那么它的效果必然会引起轩然大哗。

    邹润现在是越看吴用越满意,有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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