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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

第480章 人权的二象性
   然而让他无奈的是,随着研究范围的扩大,他发现自己离陈景恪越来越远了。

    因为他开始分不清,哪些是陈景恪的想法,哪些是说话者本人的想法了。

    就在他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大同世界》发行了。

    他第一时间就买了一本回来研究。

    前两篇的立意确实很宏大,然而他却非常无感。

    对他这样务实的人来说,什么宏大立意都是虚的。

    而且他压根也不信,真的有人能如此无私。

    他更想看的是,陈景恪构建这些立意的基础。

    也就是法礼基础是什么。

    这才是了解陈景恪,了解新政,最关键的地方。

    所以在看完前两篇之后,他毫不犹豫的翻到了第三篇。

    名字非常简洁,就两个字:

    人权。

    杨士奇不禁眼前一亮,他有种预感,自己想要的答案或许就在这里。

    连忙俯首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正如标题,就是讲人权的。

    简而言之就是再说,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哪些最基本的权力。

    这些权力,又是谁赋予的?

    陈景恪一如既往先是讲了历史。

    点出古人对人权的认识很浅薄,认为生命是血脉赋予的,人权也是血脉赋予的。

    和你血脉相连的人的权势,决定着你的权力。

    奴隶的儿子是奴隶,权贵的而是是权贵。

    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这都是血脉赋予人权的体现。

    在这种法礼基础下,诞生了宗法制度,宗族、父母对子女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力。

    但这个理论,却忽略了‘天’的存在。

    天地才是承载万物的基础,也是天地孕育了万物。

    人也同样是天地孕育的精灵。

    既然是天地所孕育,那天自然也会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力。

    也就是‘天赋人权’。

    那么天都赋予了人哪些权力呢?

    首先是生命权,这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其次,作为人享有最基本的人格。

    所有人也都必须要尊重人格,因为这是天赋予人的权力。

    ……

    接着,陈景恪又用大篇幅论证了天赋人权这个概念。

    看到这里,杨士奇激动的连连拍桌子,找到了,终于找到了。

    天赋人权。

    仔细回想陈景恪的政策,大多都是在给万民松绑,给予万民更多的权力。

    其中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废奴法案和雇工法。

    其实站在朝廷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法案可有可无。

    不,更准确说,这两个法案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家的发展。

    别的不说,如果允许豢养奴隶。

    那大明就能开垦出更多的荒地,生产出更多的粮食。

    作坊就可以降低成本,生产出更多的商品。

    以陈景恪的智慧,不可能看不出这一点。

    可他依然在很久以前,就提出了这两个法案。

    现在终于找到原因了。

    就是‘天赋人权’。

    因为他相信,天赋予了人最基本的权力,给百姓松绑就是在执行天道。

    他构建大同世界的法礼基础,也就是底层逻辑,同样是天赋人权。

    不过看到这里,他依然有很多疑惑没有解开,按捺住激动情绪,继续往下看。

    后面陈景恪又将话题兜转了回来,重新提起儒家的纲常伦理。

    认为儒家纲常伦理是有现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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