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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芳》

第三百五十八章 弘历的终末(下)
应琚遂领命,赶在丁文彬丧命之前,将其凌迟处死。

    丁文彬不过一可悲疯人,听闻其受千刀万剐刑罚之时,依旧不知疼痛,嘴里念念有词,直至流血而死,弘历毫无人性,竟将一疯人凌迟处死,竟不知精神失常者是丁文彬还是弘历本身?以天子之身行残暴之举,罪孽深重,罄竹难书!”

    “乾隆四十一年,弘历出京祭奠泰陵,侍卫于御道上发现一小民,遂将其逮捕,送官审问,结果得知此人名为冯起炎,出现在御道上是想要将自己写的书献给弘历。

    这本书以《易》解《诗》,水平不高,无甚价值,且冯起炎献书也不是为了谈论时政,没有政治目的,所作所为,仅仅只是为了娶妻。

    其人家境贫寒,难以娶妻,却暗暗相中两位姨母家的两位表妹,试图效仿娥皇女英故事,将两位表妹迎娶回家,遂决定显露才华,献书皇帝,渴望得到皇帝欣赏,得以赐婚。

    弘历闻之,大笑,遍晓后宫宠妃之后,遂下令以【痴心迷妄、欲渎圣聪】之罪,将冯起炎刺字发配至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终生不得返回原籍。

    其人固然荒谬,然弘历以皇帝之身,对升斗小民如此冷漠、苛刻,着实恐怖,固然不必帮手,一笑置之也罢,何故刺字发配至冰天雪地为奴、令人生不如死?如此,弘历快意否?”

    “自古有文字狱,往往限于朝堂之上,不入民间,至乾隆年间,文字狱始入民间,乾隆年间文字狱大案一百三十余起,涉秀才、童生、监生等四十起,涉平民百姓五十起,其人从事职业五花八门。

    有江湖郎中,有酒店掌柜,有教书先生,有算命先生,有帮工,有裁缝,有轿夫,有和尚,还有不明职业者,有疯人,全然不识字者,亦能触犯文字狱而丧命。

    本身丧命不说,还能牵连家人,如《字贯》案之王锡侯,乾隆四十二年时年已六十五,乃一垂暮老者,仅因触犯名讳而成就特大逆案,子孙七人被杀,女眷全部发卖为奴,满门遭诛灭,一清贫之家,转瞬之间化为齑粉。

    升斗小民无丝毫反抗之力,手无寸铁之民亦无丝毫反抗之心,所作所为,全为生计,然弘历以一己阴暗恶念之心,怀愚弄天下、恐吓天下之意,凌辱小民,屠戮黔首,张牙舞爪,形如恶魔,喷吐烈焰,炙烤天下,遂使黎民百姓深处水深火热之中!”

    ……

    ……

    ……

    彭敏治站在大总统府的高大讲台之上,将自己整理出来的弘历杀人害命的案例一一诵读。

    越是荒唐,越是可笑,越是着重批判,将弘历内心深处的丑陋之处全部揭发出来,将他内心深处的阴暗、险恶大白于天下,使其全面坍塌。

    最后,彭敏治对弘历做了一番全面总结。

    “大国皇帝,动辄对无罪升斗小民施以重拳,打为齑粉,闻所未闻,古今罕有,往前论千年,唯有夏桀、商纣之流可堪与之相提并论,弘历妄言乾隆盛世,然世间安有无辜小民受千刀万剐之盛世?弘历妄言千古圣君,然世间安有凌迟疯人痴汉之圣君?

    爱新觉罗弘历者,本辽东蛮夷也,以夷狄之身殄为中华君主,沐猴而冠,沾沾自喜,肆虐人间,践踏疆土,毁我华服,焚我书籍,辱我尊严,断我传承,遂使饿殍遍野、冤魂遍地,人间举目无生还之人,地府拥挤无立锥之地,我三万万中华公民受其戕害,举目四望,不见光辉。

    爱新觉罗弘历罪孽深重,罄竹难书,磨牙吮血,屠戮良善,所作所为禽兽不如,堪为人间恶鬼,遂以中华联邦刑法第三款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判处爱新觉罗弘历死刑,立即执行!死后,不得入葬,烧毁其尸,挫骨扬灰,传扬天下,以告慰万千死魂在天之灵!”

    彭敏治宣读完这份司法判决之后,整个大总统府面前的大广场上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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