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从小被赶到国外,何尝不是一件幸事?
元瑾之是女孩,何尝不也是一件幸事?
尽管很讨厌爷爷那一套教育方针,秦霄却不得不承认,他教导人的一套方式,的确能让人成才。
但是他不开心。
是的,他不开心。
表面上看他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出身优异,成绩优秀,为人有风度,斯文有礼,在单位也是样样都拿得出手,可是他一点都不开心。
同珺儿玩了会儿,把他还给青回,秦霄去了秦珩家。
秦珩正在楼上衣帽间试衣服。
马上要向言妍求婚了,他得打扮得帅气一点。
他换了套黑色西装,觉得不满意,又换了套白色西装,还是不满意。
黑色太闷,白色太跳。
秦珩对言妍道:“我要不要去搞一套铠甲穿?再搞一匹高头大马,到时我骑穿着铠甲骑着大马,威风凛凛地出现在岛上,宛若珩王再世。”
言妍急忙说:“别,打住,你穿西装就好,实在不行,就穿你平时的衣服,随意一点就可以。”
她真是怕了珩王再世。
盖世英雄是属于黎民百姓的,是属于他们那个王朝的,唯独不属于她。
秦霄立在门旁,唇角含着淡笑望着秦珩,说:“我明天一早得回单位,最近有个科研项目比较紧,你求婚那天,我请不下假。”
秦珩已经习惯他的缺席。
他道:“你忙你的。”
秦霄打开手机,给他转了一笔钱,“这是贺礼。”
“只是求婚,求婚不收礼金。”秦珩要退回去。
秦霄道:“收着吧,你订婚结婚,我都不一定能回来。”
秦珩便收了。
他瞥他一眼,“你和荆画怎么样了?”
秦霄顿一下,回:“她很有趣,但是我对她没有心动,更不是非她不可。”UC小说网_m.shukug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