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荒诞的魔法生物。
那些她曾经以为理所当然的日常——猫头鹰送信、壁炉旅行、会动的巧克力蛙。
对她来说是常识。
但对麻瓜来说是天方夜谭。
她开始写。
在一张从二手店买来的旧打字机上。
这个打字机她用了两周才学会。
她的文笔不好。
遣词造句生硬,叙事节奏混乱,人物对话像在念课文。
但她写的内容——
一个隐藏在村庄里的魔法世界。
一个建在森林里的巫师学校。
一个被神奇手套决定命运的七岁孩子。
这些东西,麻瓜从来没见过。
但她不能真的将魔法界具体位置写出来,不然魔法部会找上门。
她只需要让麻瓜相信,这些是她梦里的童话。
她把魔杖改成了“法杖”。
把飞路粉改成了“传送粉末”。
把魁地奇改成了“飞天球赛”。
然后把那些咒语改的面目全非,起码不能真的使用。
名字换了,规则换了,细节换了。
但骨架没换。
因为骨架是真的。
只有真的骨架,才能撑起让人相信的故事。
她把手稿寄给了一家小出版社。
被退了。
寄给第二家。
又被退了。
第三家出版社的编辑在退稿信里多写了一句话。
“故事有趣,但文笔需要大幅度修改。如果您愿意接受编辑意见,我们可以再谈。”
她愿意。
她太愿意了。
有人愿意教她。
她就肯努力学。
三个月后,那本书出版了。
印了五千册。
卖了三千册。
不算成功。
但够她付下一年的房租。
然后她写了第二本。
第三本。
第四本。
每一本都比上一本好一点。
因为她在学。
她在用麻瓜的方式学。
学怎么讲故事,学怎么抓住读者,学怎么在虚构中藏进真实。
她养了两条狗。
一条黑狗叫大脚板。
一条狼狗叫月亮脸。
——
斯内普写到这里,停了一下。
嘴角又露出报复的笑意。
他就是让看的人联想到这是在写谁,尤其是道格拉斯。
继续。
她还投资了一家麻瓜出版公司。
不是因为她懂投资。
是因为她写的书在那家出版社卖得最好,出版社资金紧张要倒闭,她把版税全投了进去。
傻得要命。
但运气好得要命。
那家出版社后来活了下来。
她的书越卖越好。
还投资了科技公司,用那条叫大脚板的黑狗作为公司lOgO。
还资助了一家孤儿院,把那条叫月亮脸的狼狗送去,陪孩子一起玩,那条狼狗很温顺。
她的儿子——同样叫约翰——在一个充满阳光的环境里长大。
他同样是一个巫师。
同样在十一岁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但他不一样。
他不渴望力量。
因为他不缺安全感。
他不需要用尖刺保护自己。
因为他的母亲已经保护了他。
他进了霍格沃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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