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支放在贫农与平民身上,成了标准的「劫贫济富」。
这种「劫贫济富」的税法,再加上那句伟大的「永不加赋」,无疑在康熙晚年的财务困境上,雪上加霜,再给可人的师父继位时加了一个难题。
国库里银子太少,但又不能加税,怎么办呢?
针对这丁银不公的问题,可人的师父推行起「摊丁入亩」的办法,把康熙五十年固定下来的丁银(人丁2462万、丁银335万余两)摊入田赋银中,一并征收,称为「地丁制」。这样,无地的农民就不必摊税,少地的农民就能少税。从此废除了这种不公平的人头税,又能成就康熙那句伟大的「永不加赋」。
但是这个制度还是跟「劫富济贫」不能画上等号。这个制度才是正常的税制──有收入才有税。因为个人能够有收入,除了个人努力外,还要靠国家修路、建运河、维持治安、抵御侵略等等,这些支出,自然是个人收入的必要成本,所以有收入就有所得税。没有劫了谁,也没有济了谁。
可是这项合情合理的政策是谁去执行的呢?没错,正是怡亲王允祥。为何需要有亲王等级的人去执行呢?因为这个制度再怎么合情合理,还是碍到了有钱的人,于是「铁帽子王」就骑上骏马,出发了。
另一项重要的改革是火耗归公。这项事务的推动又比「摊丁入亩」更加困难百倍,因为碍到的是康熙朝留下来的贪官污吏。
这项问题有多离谱呢?所谓「火耗」,就是银子在镕铸的过程中所损耗的比例。
可人曾经陪着妈妈──廿一世纪的那一位,到银楼里把不再戴的金饰卖了。在美国,女性多依照服装搭配品牌设计的饰物,虽然大半是假的珠宝,但很抢眼有型,在街上,很少见到有人戴老土的金项链。顶多会见到有宗教信仰的女士们戴上一条细细的K金项链配个十字架坠子。所以可人妈妈觉得既然不戴这些金子,保管又顶不方便,就拉着可人陪她去卖金饰。
那时可人才知道这卖金子不是秤了重量,再乘以每公克的价钱就能结帐了。得按成色减掉百分之一或二的重量。这笔损失的钱,叫做「失重」,也就是清朝时所说的「火耗」。银楼回收金饰的利润都在上头。
清朝课税,规定所有上缴到户部的税银,必须以五十两银元宝为一单位。因此各行省衙门从百姓收来的散银就得镕铸成合乎规格的五十两重的银元宝。
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地方官,就当起银楼来了,自动的向百姓收取一笔火耗的钱,等于是变相加税。其实百姓该交多少税,实收了也就是了,镕铸过程中所损耗的部份,应由政府自行吸收才合理。
可是这「公家银楼」收的火耗是多少呢?从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八十不等!全看官员有多贪心而定。百分之八十哪!
而这些从无辜百姓身上加收来的银子,最后扣掉真的耗损掉的部分,却没有归入朝廷,全部进了地方官员的私人口袋里。
这就是康熙朝留给可人师父的另一项难题──从上到下的贪官,行之多年,毫无羞耻心的贪官,无耻地加重百姓负担的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