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想请我们去客栈烧菜给他家爷吃。
没有不去的理由。
在客栈的厨房里,有人生火看灶,谭小雪炒菜,我跟张容在一边看着。我嫌看得无趣,跟她们说了声,到外面站着等。
那两人也在外面候着。彼此点了点头。我远远到另外一边闲站。
两个小丫头路过,隐约听到她们嘴口说到“豌豆苗”的字眼。
我跟上前两步,试探问,是豌豆苗吗?
她们回过头,打量我片刻,犹豫着肯定回答,说是她们向别人讨的,打算自各儿做菜。
我朝她们手中看了看,跟她们解释了我们的身份,说先下,等那客人一起记账。估计想着也不是什么珍贵东西,她们轻易给我了,我端进厨房。
曾经在书上可过,豌豆苗在四川和贵州很常见,豌豆尖儿是豌豆开康德的时候顶尖儿嫩叶,带有豌豆特有的香味,淡淡的,如同芝兰。却也长得极贱,山路,田野,遍地疯长。一般人家一采一大篮随便择一下便可下锅当一碗菜,因为有个叫做巢元修的人特别喜欢吃,所以也叫巢菜,或者元修菜。宋朝时的一本什么书上记载过,貌似苏东坡好像也说过:古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
可惜以前只是看人家这么写的,一直没吃过。我想,即便还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巢元修和苏东坡这人存在,但一些事情,总是相通的,在这里,人们也把它当菜吧。我还记得一篇文章里说,把它跟鸡蛋一起打汤,也很不错。
我端进去跟谭小雪说了说,她也被调动起热情,说等会儿做完了其它的菜后,她来试试。我跟张容先把菜择了一遍,想着那人娇贵,只掐最顶尖儿最嫩的那一截。
末了,谭小雪把豌豆尖份两部分,先试验跟鸡蛋一起打汤。待出锅,我们三人都尝了尝,我道:“还真不错。”
谭小雪得意道:“既然你都夸奖,看来真不错。”
我促狭道:“现在我吃什么都说好。”
忙了一通,谭小雪的脸上已淌下不少汗水。
我递上块简单的手帕给她。
她抽出自己的一块,抖了抖,我有,干嘛还要再脏了你那块?
我凑上去敲,被擦得已经又湿又脏。塞给她,道:“擦我这块吧。真是奇怪,以前你不见得待我这么好,变着法儿刻薄我,怎么这段时间一下子跟我客气起来?”
谭小雪不在乎地扯过我的手帕,说:“还不是见你可怜,用得这般寒碜,我懒得压榨你。”
我大笑。想到今天估计又酬金丰厚,再想到过几天就要走出去,更是开心。
张容出来了,我上前跟她嬉戏,把方才谭小雪那块又脏又臭帕子往她脸上摔。
张容追着我在这小院儿里转圈跑。
感觉好久没这么开心轻松过,还加上一点对未来的希冀和憧憬。
正闹得欢,那两个人来请我们三人去见他家主人。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一瞬间彼此心领神会——没多少比现在更落魄的事可以等着我们。于是整装跟去。
跨进房间,低眉顺目,目不斜视,守好本分。
“三位不必拘礼,老夫还得多谢三位做出这样可口的饭菜。”略显苍老的声音,话的内容是和蔼的,也有着长久以来习惯的威严。
我仿佛最沉不住气,第一个抬头,看过去,看得不甚清楚,然而感觉到一道目光在我抬头的那一刻也射过来,很智慧的老人。这第一个念头跳进我的脑海。
房间里并没有其他人,他,那两仆人,我们三个,总共才六人。
他突然问:“谁家夫人作厨娘?”
我先是一愣,笑道:“爷说笑了。身份卑贱,称不上夫人,弄个小店混口饭吃。”
他轻笑一声,没说话,一室寂静,更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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