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她逛一遍,手中又满满的。我让她先拿回,然后到约定的酒楼找我。
在此酒楼吃过三天,第一次感觉不错,便习惯性上这里。
依旧是二楼那间,窗户正对着下面,习惯让人把窗格都取下,底下熙熙攘攘的风景,尽收眼底。不可否认,我是喜欢在上面看下面风景的人,据说这样习惯的人,许多都是虚荣心强的,我想我也是,我喜欢华丽;喜欢奢靡锦色懒散的生活;喜欢隐身人群而又能显得与众不同,最忌讳人家把我等同于其他人——宁可不记得我,不可轻慢待我;害怕没有钱;害怕自己一个人凄惨……难怪她们俩说,我是个物质和肉欲大于精神的人。
“许是我又醉了。”身后,清疏的一声。
我身子一怔。是他?
我缓缓回头。
门在我看外面风景看得入迷时,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的。
门口,孑然而立,冷清的感觉,没有笑。原来,与我共度良宵的男子,在我清醒的眼中,是个清冷的男子。
当时只道此后再亦不会相逢,便一时把所有都抛诸脑后,只当以后再亦不会相见,亦不会尴尬。
然而我们相逢了。只不过,没有尴尬。
奇妙的感觉和难测的故事发展。没想到有后续。
他进门,关上,在我对面坐下。
二人无语。
原本为萧萧准备的碗筷,他用着。
各自独品美食。
原来,与我共度良宵的男子,在清醒的时候,也是个不多言的男子。
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在思量着他。蓦地抬头,看见他的眼睛,亦正望着我。并没有那夜一闪一闪的感觉,是清冷的深沉和不经意的淡,却似深井,望不着,迫得人不敢看太久,迫得人又忍不住想继续往下看。
我意识到自己被他吸引,也许,从第一眼开始就是。
我开始重新细细打量他。清冷的高,清冷的淡,清冷的沉,清冷的五官,还算出众,配我,足矣。
配我,足矣。我为我自己的想法惊讶而好笑。是配我什么,与我一时欢娱?!
他放下筷子,伸过手,触到我的鼻,鼻梁,眉毛。我闭上眼。他的手掠过脸庞,牵到我的手。我睁开眼看他。他用唇轻轻触了下我的手指。放下。我这又想起,那次,我们默契地,彼此自觉地没有吻对方的嘴唇。
萧萧的到来,打破一室安宁。在她愣神打量他之时,我起身出门。
低头闷闷地回到客栈,一个不小心撞上一人,是桂英。“我的姐姐,走路也不看路。撞坏了自各儿怎么办?”
我见她手中抱了几件新衣服,问:“谁做新衣服了?”
“我拿的还能有谁的?前几天在一家绸缎庄里见着挺好的布料,就买了几样给她做了几件新衣。你知道她也忙得很,我便做主替她张罗。本来想要给你也挑一两件,想想你那挑剔的脾气,便也罢。”
的确,谭不算是热心服饰的女人,天生丽质,不需要夺目怪异的衣服来吸引眼球,只要得体、质地上好便可。
“我很挑剔吗?”我好笑地倚着门,“没白地给她做新衣裳,没给我就算了,还说我坏话。”
“人家若送了你,你也欢喜收下,是不是真正喜欢,以后会不会用,那就说不准了。能让你穿出来的,要不你自己亲自选的花色,要不她送的。人家送你的,都压箱底,萧萧刚开始擅自给你挑过一两次料子,你嘴上说好,做出来的,从来没穿过,她后来也摸出个门道,没你的吩咐,坚决不替你买。你说这算不算挑剔?”
我往自己的房间走,笑道:“我不跟你说啦。你这丫头嘴厉害得跟谭小雪一个样儿,我说不过。只是……你最近给她添了不少脂粉、衣裳……小心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