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本来就不公平,还他妈带暗器的。别以为天晚我看不到,脚尖上明晃晃的带着钢勾,只要踢腿就能发出一枚亮晶晶的玩意来。
不好,花衣服的中剑了,咦,身上怎么没流血。老天,难道这世上有神魔,这是神魔大战?还好,我马上就推翻了这个论断,那花衣服的又中了一剑,血嗞出来了。晕,我这是什么想法,本来他就属于弱势,我还希望他中剑啊。
暮色渐渐浓了,我开始分不清他们的身影了。只能看到闪亮的刀剑相交,听着那蕴着巨力的兵刃互击声。地上又倒下去一个,还好,战争没结束,不是那个花衣服的。
到得后来他们打得也慢了起来,我也爬得四肢麻木了。小心地动了动,却不想这一动引起了人的注意。马上有人喝道:“谁?”我很想装大侠拍拍胸脯子说:我!但是身本最真实的反应却是往后退去。只是腿跟手已经麻木得不听话了,动作很不利索。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道身影如迅雷般向我飞来,明晃晃地大宝剑啊,要了我的小命啊,我扯着嗓子就是一声狼嚎:“啊!!!”声音之高亢据说方圆百里皆有耳闻。这是我听小家伙说的,事后据他描述,我从来没有那么晚没回家的纪录,他就在心神不宁中猛然听到我的惊叫,就觉得是我出了事。为了保证他说的是真的,还求证于小新,小新配合地点了头,这事到底是真是假,一直是为疑案。
话表当时,那剑就距我的脑袋0.01毫米,却是再也动不了分毫。而我就一直“啊”到那哥们举剑举累了才停下来。我想当时那边仅余的那两个黑衣人也有些惊慌,不知出了何方怪物,肺活量之高不说,便是那嘶喊的时间足够他同志杀我个十回八回的,但是显然我好象一直没挂,所以,失神间让花衣服逮了便宜,给送回姥姥家了。最后我身边这个傻帽不停地拿剑往我身上穿刺,此时他的大脑已当机,仅剩这一个动作,但是这是个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只抱了双臂欣赏他优美的剑招往我身上招呼。我已知道那剑只要快贴身时便似被什么挡住了,再也进不去半分。我眼睁睁地看着花衣服削掉了他的脑袋,看着他最后一秒仍试图刺穿我的身体。老实说,一个大活人活生生的脑袋掉了不是不恐怖的,但是我自从看到面前的这个人后,就忘记刚刚死人的事了。
是啊,老娘不服啊,我不服!生平第一次有机会混个救命恩人当当,你不给我个大帅哥怎么也给我个普通帅的吧?却救了一个混蛋,那胖猪头是也。此时的我心里愤懑无比,而胖猪头惊讶无比,我俩在初月升起时互相瞪眼估计得有十分钟。最后我良心发现他身上还有血迹渗出,哀怨地说:“包好你的伤吧。”
一语惊醒猪头,他忙扯下外袍往自己伤的手臂上缠去。看他一只手不方便,我心想帮一次也是帮,帮两次也是帮,反正已经赔本了,多赔点也无所谓,就主动帮他缠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