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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偏锋的大明》

第一千零八十九章 律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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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韶道:“耕读之士多出自这些豪族旁支,一边耕作,一边读书,若因一人之罪便降罪于许多无辜之人,岂不寒心?事情多了,只怕天下读书人要说陛下严刑峻法了。”

    薛韶的提议是,只斩主谋,将其家财全部抄没充公,余下之人查过,与案情无关便放回,对其家人也可网开一面。

    “或流放,或命其三代不得科举入仕便可,”薛韶道:“失去财产,又三代不得科举,这对后代的打击是极大的,我认为此法比单纯的斩三族更能威慑人,且只论罪首,不仅能免去民间的戾气,还能得到百姓的支持。”

    潘筠:“你和陛下提过了?”

    “上书过,但内阁打回来了,于阁老说,时值当下,就该以严法惩治,以儆效尤。你知道的,陛下一向看重于阁老。”

    薛韶理解于谦想用严法遏制贪墨,却不认同。

    “治贪不能一味的严,当严宽相济。”

    潘筠:“挑他们最在意的东西下手?”

    酷吏或许变态,但贪官,基本上都有一个共性,想要后代子孙延续荣光,一直荣华富贵。

    只三代不能入仕这一点便是诛心之策,其惩罚程度不比砍头轻。

    潘筠被他说服,问道:“可要我帮你说话?”

    薛韶轻笑:“陛下要是问起,还请国师替在下美言一番,救人一命,功德无数,何况其中还有不少是被无辜牵联之人。”

    潘筠颔首。

    大明的连坐之法甚是严苛,拿她爹举例,她爹一人犯罪,他们兄妹三人都要跟着被流放。

    这也就算了,一家人,被她爹养着,被牵连说得过去。

    但那些旁亲,可能一年就过年时见一面,他们有什么罪?

    还有邻里……

    哦,大明的连坐法里,有相当一部分罪名是一户犯罪,十户连坐,这就是保甲制度。

    十户为甲,十甲为保。

    这就造成民间两极分化,要么,邻里之间互相举报、甚至是诬告,毫无信任之心,协助之情;

    要么,邻里之间亲亲相隐,只要有一人违法,所有人都帮着隐瞒,甚至结成势力对抗衙门。

    而不论前者还是后者,最后权势都会集中在甲长和保长手中,而保甲长多为当地地主、乡绅,他们可以借此强摊劳役、侧重赋税,甚至会由此勒索百姓。

    不然,户部黄册上被隐匿的四千万人口是怎么消失不见的?

    大明需要改革的地方多着呢。

    潘筠和薛韶对视一眼,都知道改革之事急不得,一旦着急,就有可能坏事。

    继朝廷改革皇室、军队和吏治之后,薛韶再次上书请求改革律法。

    其中,对有关于一些轻微罪的连坐法表示反对。

    比如盗窃、逃役逃税,以及贪污的连坐之法。

    折子刚递上去就遭到大量的反对,更是有御史直接指着薛韶的鼻子骂他国贼,这是在给贪官污吏大开方便之门……

    薛韶直接省去当中关于人身攻击的攻讦,只当没听见,一一陈述他主张改革的原因,并一一解疑驳斥他们的观点。

    对于贪污受贿的入刑,他基本没有改变,甚至对一些贪污数额巨大的亲眷连坐,他也不曾改,只是希望能减少受连坐的范围。

    “譬如堂亲,亲兄弟尚且明算账,成年之后各奔东西,何况堂亲?”薛韶道:“他们或许只幼年见过,不曾受其恩惠,一遭犯罪却受牵连,岂不无辜?”

    “哼,这只是你的假设,家族之内同气连枝,这样的贪官,必是一人得道鸡犬飞升,怎会不帮扶亲友?贪官之左右少有不受其恩惠的,他们都是国贼、民贼,岂能放过?”

    薛韶道:“若有徇私之举,大可以通过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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