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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不革命》

第三七二章 这不是酷刑
何折磨犯人并不让他马上死亡的项目上,发展出了无数的专业性极高的技术,他们的刽子手比医生更了解人体。

    神洲帝国朝廷的老师傅,用凌迟来折磨犯人的时候,通常都只能让犯人维持两到三天不死。

    而一个德意志村子里的工匠,就能持续折磨犯人七到九天。

    遍布欧洲的大大小小的城堡,的地下室里都有一大堆刑具,都是曾经经常使用的历史文物。

    神洲现实中的酷刑通常都非常简单粗暴,故事中的酷刑往往因为没有现实实践,出现了大量不符合生物学的想象。

    欧洲人的酷刑则出现了百花齐放而且技术扎实的特征。

    比如说神洲人想象的剥皮,是隔开创口之后用水银灌进去,但这种方案对鸟类可行,对哺乳动物并不好用。

    想象出这个酷刑的人不知道鸡的皮和人皮结构并不一样。

    欧洲人的工匠们则不断地实际摸索和升级他们的技术,比如说他们的剥皮技术发展历程。

    有从最开始的尝试如何活剥人皮,到慢慢发展到能普通工匠能剥削半张皮,最后能稳定完整剥下一整张皮而不死的记录。

    欧洲人在美洲剥土著的皮做靴子,并不是他们专门要去折腾和侮辱土著,这本来就是他们的成熟技术。

    他们欧洲老家的那些贵族和教士们,就用这样的技术处理他们自己管理下的农奴们。

    血腥玛丽和吸血鬼的传说,都是有其普遍的历史原型的,欧洲历史上的真的有喜欢榨处女血来喝的贵族。

    欧洲人的酷刑传统一直持续到了十九世纪后期,随着他们在全世界的扩张推广到了全世界。

    利奥波德二世在刚果的所做的恶行,就是欧洲的酷刑传统在殖民地的体现。

    直到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代,欧美国家真正成为一个整体的时候,各种酷刑时候才终于基本消退了。

    路易十六在十八世纪末期改进了断头台,让犯人能够更简单快速的死亡。

    并且允许用断头台将平民直接处死,而不是拿来用酷刑折磨到死为止,在当时的欧洲确实是仁政了。

    亚历山大这种欧洲人对刑法的认知,和王引之这种大明人有很大差异.

    所以两人聊天牛头不对马嘴。

    亚历山大没有能力说服王引之,但他的妻子伊丽莎白最终也没有被打死。

    负责行刑的大明官差都是有经验的,他们会根据上司的直接或者间接授意,决定是否要将犯人往死里打。

    他们可以用三四十棍就把人打死,也可以用一百棍才把人打个半死。

    大明的官差在这项技术上积累足够丰厚,这次出差并没有得到直接打死犯人的授意。

    所以他们就根据犯人的实际情况,控制棍子的轻重。

    打到最后越来越轻。

    伊丽莎白和杨遇春体能相差甚远,但是最后的结果都是完全没有气力,却都没有受到可能会死的内伤。

    行刑完毕之后,王引之让军医给两人上了药,将他们送回房间去床上趴着修养。

    然后责令军法部出面,继续审查和处置其他的军官。

    由于杨遇春这个当主官的带头,再加上本地的欧洲女人本身就没有神洲式的贞操观念,所以出了不少类似的案件。

    军法部在叶卡捷琳堡连续执法,将所有犯事的军官和士兵全部依次处置一遍。

    一批一批的在广场上公开打屁股。

    并且以皇帝的名义,宣读申斥了杨遇春和所有不受法律的官兵,重申了军法和大明法律的严肃性。

    要求本地驻军收敛肆意妄为的气焰,小心谨慎的做事。

    一个月后,军法部的活儿基本干完了,叶卡捷琳堡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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