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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不革命》

第三七三章 所谓的文化冲突
与欧洲的文化传统相差甚远,甚至与某些传统是相反的。

    在欧洲的中世纪早期,很长的一段时间时间内都有抢婚传统,后来变成了用强奸和通奸的手段,换取结婚承认的传统。

    欧洲早期法律不仅处罚强奸者,同样也处罚被强奸者,被强奸者为了不被惩罚,只能接受强奸者的求婚。

    在欧洲古典时代,强奸罪虽然也是重罪,但在社会实践之中却很难判下来。

    从古罗马时代开始,欧洲贵族就长期声称,男女的结合需要女性配合,如果女性不配合就无法完成。

    所以只要强奸成功了,那就说明女性是自愿的,也就不是强奸。

    一直到启蒙时代的伏尔泰都仍然认为,如果女性拼死抵抗的话,强奸就不可能成功。

    女性只要活下来了,那就不是强奸。

    古罗马人认为两情相悦才能受孕,所以强奸必然不会导致怀孕。

    反过来只要女性最终怀上了强奸者的孩子,那当时的事情就不是强奸,而是自愿的通奸。

    这就是规则掌控者的诡辩。

    欧洲的封建贵族能够绝对掌控自己庄园内的一切。

    他的理由就算漏洞百出也同样有效。

    这些在神洲人看起来莫名其妙的事情,都是他们的传统社会认知。

    有这种历史文化传统在,性许可和堕胎权的问题,才会在近现代的欧美社会上成为社会斗争的焦点。

    但现在大明来了,那这些东西就被扫进垃圾堆了。

    如果这些前俄国贵族现在说话有用的话,那他们现在一定会站出来大声呼喊,一定会坚决的拒绝不可理喻的大明法律。

    但是现在却都只能忍着。

    且不说他们都不是贵族了,就算当上了大明的贵族,那按照大明的法律,贵族也会按照同样的方法来处置。

    只不过大明的贵族可以纳妾,可以拥有不止一个合法的女人。

    就算是前沙皇亚历山大都不得不服从,前皇后都按照通奸罪给公开打了个半死。

    他们这些低级贵族更加不敢多嘴了。

    现在大明对俄国是彻底的征服和全面的占领,是作为征服者宣布对所有人使用征服者的制度。

    这可不是在俄国原有的体系内搞修修补补的改革。

    改革的最大阻力是既得利益者,如果既得利益者在征服战争中被彻底打败了,那宣布新制度自然也就没有实质性的阻力了。

    至于俄国的平民,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在刚刚被解放的俄国农奴们看来,这是大明皇帝禁止贵族随意侵犯他们的妻女了!

    不光以前的俄国贵族不能做了,以后来的大明贵族也不能做。

    这可真的太好了,大明皇帝真是圣人。

    在欧洲平民的角度看,通奸无罪本来就是贵族的特权,与底层平民关系都不大。

    对农奴而言更是一种实质性的压榨。

    在社会文明程度不够,社会监管力量不到位的时候,所有带着自由名义的方案,通常都会指向最恶劣的可能。

    自由只是统治者的自由,而不是被统治者的自由。

    对于农奴和底层平民而言,所谓的男女恋爱和结合的自由,意味着贵族和官员霸占他们妻女的自由。

    这种事情是欧洲平民日常生活中会实际遇到的悲剧。

    禁止通奸是对贵族权力的限制,是对有权力和地位的上层群体的限制,是对中下层群体家庭环境的保护。

    通奸和偷情合法化,最为本质的逻辑是欧洲宗教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制,贵族为了获得更多的异性搞出了这种法律后门。

    这些异性的来源通常就是贵族下级和当地中下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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