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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不革命》

第四三八章 自由邦士人的税金与权利
的话,让当事人直接接受,可能稍微有点困难。

    但是解释的方法,妥协的逻辑,在今天的内部会议上,就已经讨论清楚了。

    这些协议上的安排,就是对各方而言都能够接受的条件。

    三方代表回去之后各自说服自己的同伴,共同接受这样的具有可行性的妥协方案。

    三天之后的正式会议顺利召开,大皇子安排礼仪大臣宣读内阁决议。

    声明王国内阁和朝廷对自由邦民间呼声的重视。

    然后说明态度,美洲自由邦的现状是大明圣上亲自决定的,圣上和皇子们也不希望改变自由邦的制度。

    不过圣上圣明,在自由邦的框架内,准备好了应对各种新变化的方法。

    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订立协议事项。

    所以在大明圣上的指示下,在大明十五位皇子的主持下。

    王国内阁和采纳了自由邦贵族、官吏、士人们的建议,拟定了新的协议事项。

    然后就是具体的协议事项的内容了。

    由于都已经实现讨论好了,这次的内阁决定说完之后,现场没有出现什么特殊的情况。

    而是直接举行了新协议事项签署仪式。

    因为担任自由邦执政官、大法官、议长的人都在现场。

    所以内阁拟定好的文件直接拿出来,让他们现场签署,现场宣布生效。

    协议签署之后,大皇子宣布会议结束,让所有代表各自回家,准备配合落实协议。

    但是也额外点名,专门留下了一批代表,在第二天再次进宫开小会,为协议的实施一些部署。

    比如皇子们讨论出来的,太守府的框架和辖区分配,主要是明确太守府不直接对应自由邦辖区的规则。

    理由也是现成的,早期太守府的规模应该要小,数量上也应该尽可能的少,以实验的形式实施。

    所以一个太守府管理多个自由邦,太守府下设几个到十几个分守厅,每个分守厅管辖一个或者多个自由邦下属县。

    符合此前讨论的原则,相关代表也都没有什么意见。UC小说网_m.shuku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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