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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当责任神?》

424.小憩时刻
   空荡荡的。

    烛火连灵体分身都没留在这里。

    “是和那个叫做陈韶宇的家伙在一起吗?”

    织风冷哼。

    “你可是个人偶。”

    陈韶宇带着烛火穿行于下午的小吃街。

    这里位于公司大楼的不远处,著名的网红美食一条龙,由头到尾,周末下午的行人如织。

    在狱卒哥口中,这种地方,别说本地人,本地狗都懒得多看一眼。

    幸好,陈韶宇是外地人。

    而烛火,嘿,她是异界人!

    陈韶宇对吃的没狱卒哥这么挑,以前工作烂,收入少,没资格挑挑拣拣。

    晚上对付着一碗泡面填饱肚子就算捱过去。

    夜市摊位?

    不好意思,囊中羞涩,要攒钱,他实在不敢多看,怕被那些浓油赤酱,香气扑鼻的美味把魂勾走。

    稀里糊涂,手上就多出了一堆东西。

    进入群星篝火,烛火跟养死士似地往外撒钱。

    他的待遇也因为能力——也可能是因为关系紧密,总之,逐渐上涨。

    起初是一个月4万,现在是7万。

    有钱了也改不了穷酸气,这话大抵是真的。

    对陈韶宇而言,奢侈不是指有钱后冲进奢侈品店,买下寻常只从旁人口中听到的,令人肉疼的名牌。

    而是……

    “老板,这碗粉帮我把你牌子上的料都加一遍。”

    想象力,都是贫瘠的。

    陈韶宇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平凡得无以复加。

    群星之证不只是虚实边界这些人的命运转折点,也是他的。

    “为什么会想来这里?”

    “信息搜集过程中,发现了这里,评价很多,很好。”

    陈韶宇叹气。

    虽说路边摊没有刷好评的选项,但凡是跟网红沾边,他就觉得不会有好事。

    “这是什么?”烛火指着不远处一个小摊上的东西。

    “烤五花肉……啊,你别来,老板,要一份,一份就好。”

    “你不吃?”接过食物,烛火问。

    原本想着跟烛火分着吃,但是看到烛火问老板讨要醋,往五花肉上一浇……

    陈韶宇连连摆手:“不了不了,你慢慢享用。”

    他至今不理解,烛火对醋的狂热偏爱。

    她几乎吃任何东西都要加醋。

    主宰创造它的模组里,肯定有什么扭曲掉了。

    烛火依旧是说话时,脸上看不到什么情绪起伏。

    就和她大多数时候的声线一样,平淡地,仿佛被压路机碾过的马路。

    不熟悉的人,第一次交流就会被她由内至外释放的淡漠与疏离击溃。

    醋是为数不多,能唤起她情绪起伏的妙物。

    陈韶宇至今记得,她第一次品尝醋膏时,闪闪发亮的大眼睛。

    那模样,像是孩子找到了最心爱的玩具,爱不释手。

    大口吞咽的动作一下子变得小心,小猫舔水般,一下,一下,陶醉地微眯着眼。

    陈韶宇忘不了那一幕,后来他又买了一些。

    这是独属于烛火的猫薄荷。

    找了一处人气很旺的店铺,点了两份馄饨面。

    烛火在服务员震惊的小眼神中,把调料瓶里的醋全部倒光。

    远处的老板娘伸长了脖子。

    她似乎是想看,烛火是糟践食物博取流量的网红,还是神人。

    陈韶宇环视四周,发现不少人侧目,成为了焦点,不由得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吃馄饨。

    一口接一口,又捧起来喝了一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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