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吃什麽·—
应该说很巧,此时距离清云只有五米的地方,正正好好就指着那麽一个卖油炸香肠的摊位。
实际上在周悬和李菲还是小屁孩的时候,清云很多次告诫他们这种街边的摊子卖的都是地沟油炸的垃圾食品,平时千万要少吃。
但今天是例外,一方面是他很饿,另一方面是就算他吃了不健康的地沟油食品,当年被教训的人也不会知道。
所以.
「先前没想到这趟出来会这麽久,这身上也没带钱(就算有也花不出去啊),失策失策—」已经决心要给自己搞跟香肠吃的清云,在心里暗暗盘算着,「要我是装成流浪猫去找这摊主化缘,他会请我吃一根吗?」
就在清云心中纠结,要不要乾脆「直接靠着隐身偷一根来吃,晚点再来偷偷把钱塞摊主兜里算了」时,一辆浅灰色的老款桑塔纳,忽然停在了他的面前。
清云看着这辆副驾驶车门精确对准自己的车,腹诽着「不会待会儿副驾驶走下来个人正好踩我脑袋上吧?」。
思绪间,车窗很快降下,一个缺乏起伏,却让清云很耳熟的声音,从车内传了出来。
「是清云道长吗?」
「呀?」清云闻声,直接跳上了车窗(不跳看不见)。
刚一看到司机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他就乐了:「这不是常平小友嘛?」
「看来我没认错。」常平礼貌地向他点头示意,「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道长,您是有事要忙麽?」
常平,是一个平日在市里靠当计程车司机为生的妖怪,原型是一只刑天。
而常平和清云之间缘分,可以说是从他上辈子就开始了。
当时的还是个人类的清云在抵达安平市以前,因为根据师傅的提示,隐约猜到了自己未来会变成妖怪(事实上他猜错了)的他,曾经拜访过面临「家园即将被开发成旅游区」刑天的部落。
本着给未来的的自己「留後手」的打算,他建议刑天们如果未来打算搬家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去安平市,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可以说,常平後来之所以会作为刑天部落的「探路先锋」抵达安平,都是因为清云当年留下的那张小纸条。
而犹记得自己刚刚找回记忆的当天下午,他也是搭了一次常平的便车,又是去菜场买菜又是去步行街找徒儿周悬,算是实打实的麻烦了人家一回。
自那之後,常平便给清云道长留下了非常不错的印象,平日里常平偶尔来拜访,清云总是很热情地招呼他喝茶,枸杞人参西洋参什麽的直往茶壶加,生怕他喝不出鼻血来一一没办法,老实人总是讨人喜欢,更何况常平还是老实人里的「个中翘楚」,他们老年人就喜欢这种把实诚写在脸上的年轻人。
「我能有什麽瞎!是有点事儿,不过都忙完啦,这会儿闲着也是闲着,就出来溜达两圈。」没想到在这儿也能碰到熟人(熟妖)的清云,转悠一圈眼珠子,马上笑眯眯地说道,「常平你来得正好,我正好有件事要麻烦你。」
「什麽事?」
「你先下车,下车说~」
「给,道长。」钻进车里的常平,把一根洒满胡椒粉和辣椒粉、炸的焦脆的火腿肠,从透明拦板的一侧递给副驾驶座的狸花猫。
「哈哈,感谢感谢。」清云满意地说,「我正愁要这麽付帐呢,结果你就来了·晚点回去我把钱转给你哈。」
「几块钱而已,道长不用客气。」常平重新系上安全带,问道,「道长这是还没吃午饭麽?」
「是啊是啊,今天一早就出门了,还没得空吃呢。」清云一边哈气一边往嘴里送香肠,「要不说小孩儿都爱吃这垃圾食品呢,确实好吃。」
「要再来一根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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