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LZ情况不对的老板出来,反覆问我「小夥子,发生什麽事了?」的时候,LZ才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老板,快报警有个人被杀了!」
楼主:毕竟事情到这里,一切已经贯通了不是麽?
在这场事件中,LZ错判的只有两件事。
其一是手机镜头上沾染的恐怕不是灰尘,而是血迹——又或者脑浆一类的东西。
其二,那个躲在垃圾偷後面吃东西,并不是一条野狗。
因为野狗,是不会把一颗人头从垃圾桶後面甩出来的。
所以,那个躲在垃圾桶後面的,只可能是一个人,亦或者—.类似的生物。
他吃掉了一个人,然後把那个人的头,像是垃圾一样地丢了出来。
这是一种挑行为,百分之百。UC小说网_m.shukug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