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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从一枚储物戒开始》

第1321章 当大佬开始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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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实情况是,帮派不好混了,街头的钱不好挣了。

    以前帮派来钱主要靠清洁费、泊车费这些规费,以及麻将馆等生意的收入来养小弟,顺便占据地盘。

    大佬们自己则在自己的地盘里卖点面粉啥的,也算收益不错。

    可自从六七十年代开始,港岛的市民们本着打不过就加入的策略,开始大规模加入帮派。

    随着小弟越收越多,港岛的生活成本也在逐年升高,帮派的规费等固定收益那点钱哪里够用。

    很多当老大的如果不会经营,还要往里面倒贴钱。

    传说中的十万小弟,可把这些大佬们坑惨了,每个月的收入光是支出小弟们的零花钱都不够。

    大佬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不得已,大佬们只能一边遣散小弟,一边努力挣钱。

    事实上到了八十年代廉政公署成立之後,开始严厉打击贪腐,大佬们都低调了很多。

    1980年的港岛警察年报估计,只有10%的帮派会员是活跃分子,真正的帮派犯罪分子可能更少。

    许多帮派要「做事」时才雇佣一些「临时工」(马仔)充当场面。

    火并经常出现在电影里,但实际上在现实中,帮派大多动口不动手,他们本身并不想打架。

    因为现在在港岛,大哥们搞一次武斗的代价太高了,打一场架弄不好要让大佬倾家荡产。

    人家当大佬就是为了搞钱,如果当了大佬还要卖房子卖地,那还当个锤子大佬。

    所以,帮派现在多以「晒马」的方式进行谈判,并不会真正的动手,只是互相炫耀武力的而已;

    一般谈判双方都不携带武器,通常最终以动员人数多寡,甚至以阵容的「整齐」程度来判定胜负。

    据《晚来香港一百年》一书中记载,马仔的出场费大约一到两百港币,这个行情还得随着『出场』事件性质的不同而变化。

    普通的场合,只是出场占个位置喊几句口号就能拿到100块的茶水钱。

    这种情况一般不挑人,即使是大妈大婶也能站在後排充个人头。

    你还别说不可能,这些大妈大婶以前说不定还是帮派的正式成员呢,只是年龄大了退出了而已。

    但只要有这种占便宜的事情,她们还是愿意出来挣一笔零花钱。

    再加上小头目们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想沾点便宜,这种事情也就不稀奇了。

    而重要的场合则不同,不仅要求年轻力壮有胆色的,必要的时候还有可能真的动手,那就需要动用核心成员了。

    当然,这种情况下的出场价格也不一样。

    如果不开打,每人500出场费,如果开打了,则根据情况另算。

    赢了的话,就能多拿些,说不定还能跟着大吃一顿,但如果输了,顶多有个汤药费。

    可这光是出场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啊,100人就是上万了。

    但大佬们出马100人够干嘛,大场面来上一次至少要1000人打底才算有牌面。

    这样一算,哪怕不开战,晒马一次几十万也就打了水漂,一套房子还没听个响动就这麽没了,大佬们也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呀。

    於是,後来大佬们都学聪明了,纷纷改行开了公司,开始收购合法企业及投资业务。

    然後开始依靠在合法业务和近乎合法的业务中确立垄断权的方式来挣钱。

    建筑装修业、运输业、饮食业和娱乐业都是他们乐於染指的行业。

    所以,真实情况是,这些年港岛的治安情况明显好转了。

    根据港岛警务处的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港岛以每10万名人口计算的罪案比率为1108宗。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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