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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要》

谦下
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道也。”斯戒至矣。

    人或毁己,当退而求之于身。若己有可毁之行,则彼言当矣。若己无可毁之行,则彼言妄矣。当则无怨于彼,妄则无害于身,又何反报焉?且闻人毁己而忿者,恶丑声之加人也,人报者滋甚,不如默而自修也。谚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谤莫如自修。”斯言信矣。

    《论语》治要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UC小说网_m.shuku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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