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的第一站,本就狡猾,多变且毫不在意所谓自尊、信仰和族群的他,简直喜不自胜。
即便知道博佐瓦周围的土地将会被分封给一个十字军骑士,他也没有露出任何不满的神色。
作为一个失败者,一个异教徒,他能够留下性命,已是万幸。
何况他虽是突厥人,也知道他们的那位苏丹用人不拘一格,说不定他反而能因此更上一层楼,於是他便早早离开了博佐瓦,一直走到了很远的地方去迎接他的苏丹。
打个比方,如果有人将博格瓦和埃德萨连成一线,会发现这个名叫突突什的突厥人,甚至已走过三分之二的距离,几乎要直接走进埃德萨。
他率领着自己的一些突厥战士,这是他手中最精锐的力量,在亨利六世攻城的时候,他也没有叫他们走上城墙,而是把他们留在了身边保护自己。
而他投降後,这些人也顺理成章地成了俘虏。亨利六世将他们估了个价,如果塞萨尔不打算要他们的话,他就将这些人卖作奴隶,但塞萨尔既然要留下突突什,当然也会留下他的亲兵,突突什对此更是感激不尽,这可是绝大的信任,远超过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位苏丹或者哈里发。
虽然这话有些夸张——他出身不高,又只是一个小城的主人,别说是努尔丁或者阿尔斯兰二世,就连他们的埃米尔和维齐尔也未必会去接见这麽一个人。
而等到塞萨尔将他的亲兵还给他後,他也没有将他们继续留在身边,而是告诉他们,他们现在的主人乃是埃德萨的苏丹,这次他正是带着这些年轻人来为塞萨尔效力的。
当然,这些突厥人也更愿意跟随着塞萨尔,做一个苏丹的亲兵,总比做一个总督的亲兵强。
何况,那位苏丹又如此年轻富有、慷慨大方。
突突什不但不以为忤,甚至还愿意借钱给他们,让他们去买武器、新衣服和马匹,把自己打扮起来,好获得塞萨尔的喜欢,他们将长发梳成辫子,在辫子上坠上珠宝,戴着又高又大的皮帽,穿着紧身外套,踏着绣满了花纹的靴子,他们已经尽可能地打扮了,但与塞萨尔身边的那些战士和骑士一比,却还是黯然失色。
那是一支盔甲鲜明、服饰艳丽的队伍,绵延数里,犹如一条泛着粼光的河流。
相比之下,他们简直就是河滩上灰扑扑的粗粝岩石,不值一提。
突突什摇摇头:「别急,有的是机会。」他对身边的一个亲兵说,那人正是他的侄子,他当然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够得到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他拍马迎了上去,在还有一百步的地方便停下,跳下马。
跪在地上静候着塞萨尔的到来。
「站起身来吧。突突什,」塞萨尔叫道:「骑上你的马,我们一起去博佐瓦。」
突突什听了,便从地上站起身来,而当他擡头望向苏丹时,不由得微微一震,因为苏丹的怀里显然还有着一个人,那张相似的面容马上让他意识到这正是苏丹的幼子,只有三岁多的王子莱安德。UC小说网_m.shukug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