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于小慧诉程浩居住权案。”
“如果我猜得不错,另一个案子应该也是您来处理的吧?”
“于小慧诉程浩居住权案吗?”徐宏宇在电脑上查了查,然后点点头道:“哦,这个案子确实也是我来审的。”
“周律师,你的意思是……”
周云继续开口道:“徐法官,那个案子的案由和证据,其实和王强这个案子是一模一样的。”
“这一点您可以看一看我提交的相关材料,确实是一模一样的,都是因为居住权引发的纠纷。”
“而现在,因为居住权的情况,已经被认定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嫌疑,其实我们有理由认为,程浩是带着恶意设立这个居住权的。您觉得呢?”
徐宏宇看了看面前的周云,又把电脑上录入的相关信息看了看,然后开口道:“周律师您有什么话可以直接说。现在不是在法庭上,只是我们两个人私底下的交流。”
周云听到这话,顿时笑了,有门啊。
私底下交流当然好啊,私底下交流那可比法庭上的交流,方便多了,有些话在法庭上没办法说,但私底下可以随便说。
于是周云直接开口道:“程浩用那样的方式设立了居住权,然后他明知自己的这个居住权有问题,却在卖房子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说,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他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欺骗他人的行为呢?”
“他把这套房子卖给于小慧的行为,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存在合同诈骗的嫌疑?”
两个案子,周云从来都没有想过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他很清楚,靠民事手段没办法解决这两个案子。
现在王强的这个案子已经有了结果,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趁热打铁,利用这个机会把程浩合同诈骗的罪名给坐实了。
为什么之前不报案?因为之前的时候没证据,什么都不知道,这样去报案的话,公安机关基本上会告诉你:这是民事纠纷,建议去起诉。
为什么会这么说?很简单,虽然周云之前已经查出,对方居住权的设立存在瑕疵,但是,居住权设立存在瑕疵,并不影响该居住权已经登记的事实。
换句话说,居住权可以撤销,但是你们买房子的时候,他已经登记了,这就不存在欺诈的问题,因为已经登记的情况下,你是没办法说人家骗你的。
但是,有了王强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至少现在程浩那边已经有了合同诈骗的嫌疑。
徐宏宇眉头紧锁,看着材料,好半天才开口道:“但是周律师,现在证据依旧不够充分啊。”
“不管怎么说,居住权已经登记的事实是没办法否认的。”
周云再次笑道:“对啊,居住权确实是登记的,但正因为这一点,程浩应该比谁都清楚,他这个居住权有没有问题。”
“换句话说,他的居住权从始至终都是假的,如果他没有诈骗的想法,那么他在把这套房子卖给于小慧之前,就应该去把这个居住权撤销才对。”
周云的意思很简单,这个居住权是假的,它的设立并没有任何理由,单纯就是为了对抗执行而已。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卖这套房子肯定得撤销居住权,但是程浩却没有,反倒继续让这个居住权保留了下来。
而且他还精心挑选了客户,也就是于小慧这一家子熟人,因为只有熟人才不会去查这些。
再加上他之前保证这套房子没有任何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大可能于小慧一家真的不会去查,会直接把房子买下来。
而情况也和周云说的差不多。
民刑交叉案件就是这样,你说是刑事案件也行,你说是民事案件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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