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想办法接近现场,再看有没有机会与罗夏碰面。
如今的格里芬每天清晨都会给自己泡上一杯红茶,修剪好雪茄,然后在阳台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阅读那些过去没时间看的侦探。
爱伦坡、柯南道尔、雷蒙德·钱德勒、史蒂芬·金.
在所有推理作家中,老格里芬最爱的不是柯南道尔,也不是爱伦坡,而是一位英国老太太——阿加莎·克里斯蒂。
他尤其钟爱她笔下那个小胡子侦探波洛,因为他觉得自己和这位侦探很像。
不不不,别误会,这种相似不是指波洛那矮胖的身材和标志性的八字胡,而是指他们都拥有在极端环境下的幽默感,以及那份温情与孤独。
波洛侦探没有子女,没有家庭,他存在的意义似乎只在于破解案件。而格里芬觉得,如今的自己与这位侦探如出一辙。
曾经的老格里芬是有家庭的,并且要不是为了家庭,他当年也不会选择回到老家芝加哥就职,毕竟以他的履历,联邦任何执法部门几乎都能任意挑选。
但那时的他,有妻子,也有一个女儿。
格里芬原本以为自己会和大多数美国父亲一样,看着女儿长大成人,牵着手将对方送到另一个将会照顾她终生的男人身边。
等女儿有了孩子后,自己这个外公会教他喝酒、开枪,最重要的是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男人。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曾经还打算把女儿介绍给罗夏来着。
但总有一次罗夏主动邀请带他去脱衣舞俱乐部喝酒后,格里芬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小子或许是个好警察,但绝对当不了好丈夫。
然而,就像好莱坞千篇一律的警匪片套路那样,每个好警察似乎都逃不过家庭破碎的命运。
格里芬也不例外。
每隔几年,妻子就会因为受不了他三天两头的加班和没日没夜的工作和他大吵一架。直到某次激烈争吵后,妻子一气之下连夜带着孩子要回南方娘家分居冷静。
他本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争吵,但那一晚却成了永别。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妻子的生命,只留下十几岁的女儿侥幸生还。
格里芬强忍悲痛为妻子办完葬礼,而女儿似乎将这一切归咎于他。
从那天起,女儿再没主动和他说过一句话。
大学毕业后,她更是申请去了遥远的东方留学,并且毕业后直接留在了那里,目前正在一所高校任职教授,这些年再没回来过。
如今,格里芬连女儿的模样都有些记不清了。
这么多年过去,他不知道那个曾经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咚咚咚”
正当他沉浸在中时,公寓门突然被轻轻叩响。
从那轻盈的脚步声和敲门的位置判断,格里芬还没见到来人,嘴角就已经微微上扬,放下了手中的书本。
打开门,一个双手捧着苹果派的小女孩正仰着笑脸站在门外。
“格里芬叔叔,我给你送早餐来啦。”
老格里芬看着还不到自己腰高的小女孩,无奈地笑道:“我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吗,我过一会自己去拿就行了。”
“嘿嘿,我.”女孩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脚尖轻轻蹭着地面,声音细若蚊蝇:“我还想听你讲大侦探波洛的故事。”
看着女孩这副扭捏害羞的模样,老格里芬忍俊不禁地打开门,将她迎进屋内。
女孩名叫艾琳,是自己对门邻居家的女儿。
没错,就是那个靠开枪制造社区不安全假象,用主观行动力来降低租金的古巴鬼才。
相处几天后,格里芬就摸清了这家人的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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