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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第1002章 倭国检查署
司例,从倭国关税中划拨固定比例,或由诸大名按石高分摊岁费。此亦使其知检察署存续关乎各自利害。」

    戚继光虑及军事,他问道:「检察署若有察,如何确保其裁断得以施行?若有大名抗命,是否仍需水师动武?」

    苏泽说道:「戚阁老所虑极是。检察署本身无兵,其权威须赖天朝後盾。检察署弹劾某大名,先由诸大名会议」议处;若会议不决或该大名抗命,则报由驻大使及第一水师统制官会商,呈请朝廷定夺。」

    「情节重大者,可请旨授权济州岛的第一水师临港示警乃至讨伐。平日,水师巡弋、

    条约明载之罚则即为震慑。」

    李一元从典章角度补充道:「检察署职权、运作规程,当写入《倭国事务章程》,作为《堺港条约》之附例,由诸大名签署认可,使其行权有据。」

    「相关条款可纳入《大明会典》,永为定制。」

    沈一贯言道:「鸿胪寺可负责与倭王及诸大名沟通此事,阐明检察署意在止争保和,非为干涉内政,乃为保障各封国权益、维护条约大局。」

    高拱综议众人之言後道:「苏尚书此议,实为将天朝监督之责制度化、常设化,化被动应对为主动管控,深合治藩之道。」

    「设立之初,可由杨阁老在堺港督理,首任检察御史当择刚正练达者任之。」

    苏泽续言:「首任御史人选,还请杨阁老推荐。」

    众大臣纷纷点头。

    没办法,杨阁老在用人方面还是太权威了。

    尤其是海外事务,本就是他的职权,由他推荐大家也放心。

    高拱颔首道:「可。当务之急,是将此议形成条陈,附於嘉奖杨阁老及准行条约之奏疏後,一并上呈陛下圣裁。」

    「若蒙允准,即发谕令与杨思忠,命其会同黄文彬等,筹设检察署,并召诸大名补签章程附例。」

    众臣皆以为然。

    接下来阁老们核对会议记录,发过言的大臣确定无误之後,纷纷签字画押,作为阁部会议的结果送入宫内。

    小皇帝立刻御准,派遣通政船前往堺港,宣布圣旨。

    十月。

    杨思忠接到了圣旨,展开细读。

    圣旨嘉奖其平定倭国变乱、订立《堺港条约》之功,并准内阁所奏,命其在堺港筹设「倭国事务检察署」。

    杨思忠阅毕,将圣旨交徐叔礼收好。

    数日後,在黄文彬安排下,迁居郡山城的倭王抵达堺港,於大明使馆内拜见杨思忠。

    倭王身材矮小,身着陈旧冠服,在两名公卿搀扶下步入厅堂,举止拘谨。

    杨思忠坐於主位,受倭王行礼。

    倭王依礼制欲行跪拜,杨思忠擡手制止,令其仅行揖礼。

    杨思忠打量倭王,见其面色苍白,眼神躲闪,全无威仪,心中很快失去兴趣。

    他依照礼节,代大明皇帝问候倭王,并宣示将保障其於郡山城安居。

    倭王唯唯应诺,言辞恭顺。

    杨思忠略问几句郡山城起居安排,便示意会见可毕。此时,黄文彬上前一步,低声向杨思忠请示。

    黄文彬说道:「阁老,下官有一请。可否允准使用留影匣,将您与倭王此次会面之景拍下?」

    杨思忠看向黄文彬,示意他继续说。

    黄文彬说道:「倭王在倭国被尊为天照大神後裔」,民间常存神化之想。」

    「今其形貌举止,实与常人无异。若将会面之像拍下,刊於《两京日报》及其倭文附刊,广布於市,可使倭国百姓直观见到其真容。」

    「此有助於破除虚妄神性,令民众知所谓「神裔」亦需仰赖天朝安顿。」

    杨思忠略作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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