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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第1007章 琉球正式内封建
一二,以示安抚,但主官须朝廷选派。」

    郎中领命去办。

    三日後,各部条陈汇总至高拱案头。

    高拱与诸阁臣商议至夜,草拟《琉球内附章程》十条:

    一、去琉球国号,改称「大明琉球郡国」,封尚元为琉球郡王,世袭罔替,赐丹书铁券。

    二、郡王府设国相一人,长史二人,其余属官比照亲王府制。

    三、郡国赋税,关税归朝廷市舶司,地丁杂税留郡王府,比例定为七三分成。

    四、防务由大明水师直辖,郡王可置护卫三百,不得私扩。

    五、郡国律法以《大明律》为根本,旧俗不与律法冲突者可保留。

    六、郡国士子可参加福建乡试,另设一定名额保送国子监。

    七、郡王府旧臣愿留者,经考核可转任郡王府属官;愿退者,赐金遣散。

    八、朝廷派钦差赴琉球,主持册封及交接事宜。

    九、晓谕诸藩,琉球内附乃特恩,不为例。

    十、章程自陛下批准之日起施行。

    章程呈入宫中,小皇帝御批:「依议。着内阁选派钦差,速办。」

    苏泽举荐鸿胪寺卿沈一贯为钦差,内阁同意。

    可是这样的大事,需要在琉球王宫举行仪式。

    也就是说,沈一贯要先和琉球国主和琉球王世子一起,返回琉球,然後在琉球王宫中完成内附的仪式。

    这之後,沈一贯再和国主、世子一起返回京师。UC小说网_m.shuku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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