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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俄国当文豪》

411、I'm back!!!(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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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850年,想要从旧金山前往纽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倘若走绕行南美合恩角的全程水路,基本上需要两百天以上,但如果选择水路联运的「巴拿马地铁路线」,只要衔接顺利,最快可以將行程压缩在四十天左右,

    这一路线首先是从旧金山到巴拿马城,接著就要先乘坐独木舟溯查格雷斯河而上,再骑著骡子穿越雨林,不仅辛苦,而且得黄热病的风险相当高。

    在这段路程,米哈伊尔也是儘可能地做了一些预防,於是还算顺利地来到了查格雷斯。

    最后一段路,便是从查格雷斯前往纽约了,这段路只需要大概两星期左右的时间。

    快归快,花钱也是真花钱,不过能够节省这么多的时间,对米哈伊尔来说,花再多的钱也值了。而最后这段路途的最终停靠点,正是曼哈顿下城西侧密密麻麻的码头之一。

    据传在1626年,荷兰殖民总督彼得·米纽特花了六十荷兰盾,从印第安人那里购得曼哈顿岛,日后纽约曼哈顿將成为这个星球上最昂贵的一片土地之一。

    而在此时此刻,在1850年5月23日,在一个阳光颇为晴朗的早晨,一位来自远方的旅客踏上了他从未来过的这片土地,並逐渐朝著纽约曼哈顿的中心走去。

    这座名为纽约的城市在如今这一时期便已经有了一个为人熟知的暱称:哥谭。

    这个暱称在19世纪初时就已经开始流行,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在1807年11月11日出版的讽刺期刊《纽约杂谈》中首次使用哥谭来称呼纽约。欧文借用了英国诺丁罕郡哥谭村的名字,该村在当地的民俗传说中被形容为「傻瓜居住的地方」。

    而隨著这位来自远方的年轻旅客逐渐走向曼哈顿中心的百老匯大街,他首先看到的便是几乎没有交通规则可言的街道,各式各样的马车以极为混乱的方式塞满了街道,时髦的私人四轮大马车、满载货物的重型马车,还有像公共汽车一样招手即停的驛马车,车厢两侧似乎写著「布鲁克林」或「哈莱姆」的字样。在纽约的街道上,最为可怕的还是那些为了抢客、敢在人群里横衝直撞的穿梭小马车,倘若没有美洲豹般的敏捷,大概很容易在穿梭街道的时候撞上大运。

    比街道更加引人注目的还是街上似乎在说著各种各样的语言的纽约市民,有穿著黑色长礼服、戴高顶丝帽、穿著巨大的裙撑的绅士淑女,但也有一些穿著破旧粗呢外套的爱尔兰人亦或者带著窄檐帽的德国人,甚至说,在一些比较细微的地方,还能看得到黑人的踪跡。

    受1848年欧洲大革命的影响,这两年的美国,移民新增人数可谓是屡创新高。

    而如今这位年轻的旅客一边打量著周围的一切,一边继续往前走去,他既在一些精致的街道上看到了大理石百货商店,纯白的大理石立面在阳光下晃眼,橱窗里陈列著来自欧洲各地的奢侈品。

    但再往前一些,来到相对平民化一点的街区,他很快就远远地看到了一些艷俗的巨幅海报,上面印著「会唱歌的美人鱼骨架」、「身高七英尺的巨人」等字样,门口有人敲著锣招揽顾客,时不时地就能从里面听到惊呼和鬨笑。

    街上的小商小贩同样很多,磨刀匠摇著轮子、卖著奇怪饮料的摊位上还插著彩色小旗,更有许多报童正穿著破破烂烂的衣服,拿著成堆的报纸在街上大声叫卖……

    看著和感受著眼前这些极为混乱又似乎极具生命力的景象,年轻的旅客米哈伊尔·罗曼诺维奇·拉斯科尔尼科夫笑了笑,並忍不住抬了抬自己的帽子向这座別名哥谭的城市致意。

    面对这个年轻的国家,米哈伊尔想到的最多的还是有关文学的部分。

    在独立战爭前,美国压根谈不上有什么文学,只是在各种碰撞中缓慢发展著,到了十八世纪末,属於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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