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最後对自己说:
「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
然後把信一把撕了。」
下地狱都不怕吗?
阿什利:「!!!」
尽管哈克的选择是如此的大胆、鲁莽和可怕,但不知为何,当不知为何,当阿什利看到这里时,他感觉他的脸正在发烫,身体里更是藏了一团火,以至於这位南方少年竟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并且用力挥了挥手上的!
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然後把信一把撕了。
太酷了!
是我的话,我能像里的这位哈克这麽大胆和勇敢吗?
正因为书中的哈克是一位南方少年,他的害怕、担忧、所思所想才让阿什利这样的南方少年格外的具有代入感。
或许这并不能真正的改变什麽,又或许,像哈克这样一个无比鲜活的形象,终究还是会在很多人心中埋下一颗种子……
而剩余的内容,自然就是哈克前去营救吉姆了:
「产生这种念头、说这种话是很可怕的,不过我还是这麽说了,丝毫没有後悔,而且再也不想改邪归正的事了。我把整件事从脑袋里统统赶了出去,心里说,我以後还是走邪路,反正我打小就在这条路上行走,早就轻车熟路了。
我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开始行动,把吉姆偷出来,让他别再当奴隶了。要是我还能想出比这更邪恶的办法,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一不做二不休,要干就痛痛快快地於……」
在看完剩余的这点内容,少年阿什利对於下一期的渴望也在这一时刻达到了顶点!
下一期呢?下一期呢?我现在就想看到下一期!
而像这一期的内容,一如既往地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无论美国北方还是美国南方,他们似乎都会书中这个叫哈克的少年的惊人的勇气给吓了一跳。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
这种话是能说的吗?
况且为了一个逃跑的黑奴下地狱,未免也太不值当了!
尽管很多读者着实被吓了一跳,但倘若结合前面的内容,人们便会发现,哈克做出这样的选择确实在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这个叛逆的少年的性格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情节的发展自然而然的转变为现在这个样子,也正因如此,这个形象显得格外的真实和动人。
当许多人一如既往的因为这部跟人争论乃至咒骂的时候,在美国的缅因州,一位名叫哈丽叶特·比切·斯托的女士却是因为最新一期的内容陷入到了一种莫名的沉思和忧愁当中。
哈丽叶特·比切·斯托於1811年出生於美国康乃狄克州利奇菲尔德。父亲是美国的着名牧师莱曼·比彻。在1832年,斯托随全家迁往辛辛那提市,在一座女子学校教书,并开始写作随笔。在辛辛那提生活期间,她接触到当地的废奴运动,并曾访问肯塔基州,目睹了奴隶制的现状。
等到了1836年,哈里特·比彻·斯托与莱恩神学院教授卡尔文·埃利斯·斯托结婚,他们一家都是废奴主义者。到了1850年,美国国会通过《逃亡奴隶法》使她的义愤达到了顶点,她决心用笔作为武器。但等她下了这样的决心後,由於她没怎麽尝试过创作,因此她一时之间竞然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恰恰就在这时,她看到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
尽管这部跟她想写的东西和写作风格有着很大的差距,但不知为何,她还是从这部身上抓住了闪电一般的灵感,紧接着她便以极大的激情投入到了创作当中。
事到如今,她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终於是写完了,但……
「怎麽了?」
斯托夫人的丈夫似乎是感觉到了斯托夫人的情绪有些不太对劲,於是他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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