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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我,小阁老,摄政天下》

第四百二十八章 黄裳:恩师江昭!
    这就是贼匪!

    既为贼匪,无论老幼,皆可杀之。

    「驾」

    马蹄声,渐起渐消。

    江昭紧握着拳头,心头一沉。

    以史为监,可辩往知来。

    这一次的匪患,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太好的东西。

    其一,为新中国剿匪。

    在千年以後的那一时代,也曾有过一次剿匪。

    那一次剿匪,足足持续了三年,剿匪达二百六十余万。

    也正是这一剿匪,方才奠定了社会的安定,使社会长治久安。

    单从以史为监的角度来讲,那一时代能剿匪,这一时代自然也能剿匪。

    非但如此,事实上,但凡是历史上较为有名的时代,几乎都是将剿匪列为长期项目。

    无它一百姓为匪,古来皆如此!

    这与社会的繁荣与否无关。

    人的本性,就是懒惰的。

    一次劫掠,便可供人放纵一年半载,这样的回报率,不可谓不高。

    相较起苦苦种田来说,从别人的口袋中抢钱,无疑是来钱更快、更轻松。

    这也就使得,贼匪频出,屡见不鲜。

    故此,若想让社会安定一点,剿匪势在必行。

    较为典型的,类似於汉武帝剿灭关东群盗,以及大名鼎鼎的黄巾之乱,都是剿匪之列。

    其中,黄巾之乱的本质,乃是农民起义。

    但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却又成了平乱以及全国性剿匪。

    所谓的平乱,主要是指起义的初中期。

    全国性剿匪,则是起义的末期。

    兹时,黄巾军被打散,各部头领分散四逃,占据山野,化作匪寇吗,这也就有了剿匪一说。

    董卓、曹操、袁绍等人,皆是以剿匪起家。

    除此以外,这一帮子人,还让江昭想起了另一件不太好的事情—

    魏博牙兵!

    却说在大唐末年,军镇割据。

    其中有一镇,名唤魏博镇。

    这魏博镇的兵卒,装备精良,人数虽少,但却颇有杀伐力。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一帮子人,只认钱,不认人,且异常团结。

    以至於,就连节度使,都被杀了足足五任。

    这一帮牙兵,若是待遇不好了,就联合起来,杀节度使。

    若是被节度使惹生气了,也联合起来,杀节度使。

    偶尔打仗失败了,也杀节度使。

    更有甚者,节度使想要生一儿子,留一後人,也会被杀。

    总而言之,但凡心头不顺遂,就逮着节度使杀。

    那可是节度使啊!

    大唐末年的节度使,军政一手抓,权势之大,就算是放在史书之上,都是一等一的少见。

    但就是这样的人,却被区区牙兵联合起来杀了五任。

    以至於,导致诞生了「流水的节度使,铁打的牙兵」这一奇观。

    为何呢?

    因为魏博牙兵是父传子、叔传侄,世代皆为牙兵。

    正因为是父子相传、叔侄相继,也就导致牙兵之中,相互信任,可团结对外,烧杀抢掠。

    而这一次的贼匪,俨然也是一样的状况。

    整村之人,相互扶持,以劫掠为生,视他人性命为草芥。

    这与魏博牙兵太像了!

    无非在於,魏博牙兵更狠,且偏向於打仗为生。

    而这一村子的人,相对来说战力不高,更偏向於劫掠为生。

    并且,魏博牙兵的规模更大,足有一镇。

    而这一村子的人,规模更小,仅是一村子,估摸着也就几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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