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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重生了!》

第四百二十五章 所谓闭门会议
定义政策。

    「总裁您好!新机制要求资金存入HKMA托管帐户冻结数年,有业界担心这会大幅增加交易成本,影响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竞争力,可能导致部分资本流向新加坡等地,HKMA如何回应这种担忧?如何平衡监管强度与市场活力?」

    「嗯,我们注意到市场对於交易成本的关注,任何监管规则的引入,都可能产生一定的合规成本,我们的评估是,这一机制主要影响的是那些结构异常复杂、刻意隐匿真实所有权、存在较高潜在风险的交易,对於架构清晰、交易透明、目的真实的投资,我们认为影响是有限的、可控的。更重要的是,一个透明、安全、公平的市场环境,本身就是最核心的竞争力。它能吸引全球最注重长期价值和稳定回报的「耐心资本」...」

    这个问题,则是安抚主流市场参与者,将话题从「资本流出」转向「高品质环境」,描绘一个更可持续的金融未来。

    「司长您好!您强调政策出台是确定、必要、不可逆转的,这是否意味着,无论本次讨论中关於比例或期限的意见如何,穿透监管和某种形式的保证金机制都铁定会实施?另外,政策预期将主要规范哪些类型的交易或市场参与者?对於那些历史上已通过多层离岸架构持有大量内地不动产的投资者,新规是否具有追溯力或过渡安排?」

    陈司长再次回答:「首先,我必须再次强调,推动穿透式监管、建立风险缓冲机制这一核心方向是明确的、坚定的,也是中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背景下维护金融安全的必由之路,具体参数可以讨论,但原则不会动摇。

    「关於政策目标,我想说,所有符合《指引》描述情形的市场参与者,都将是政策适用的对象,规则的核心是对事不对人,旨在建立公平的赛场规则。

    「至於追溯力问题,需要明确的是,《指引》作为规范性文件,其效力是针对未来发生的交易行为。

    「但是—

    」

    陈司长稍作停顿,加强了语气:「对於历史上已存在的架构和交易,如果发现存在正在进行的、或持续的违法行为,如洗钱、

    逃税等,那麽无论其发生在何时,法律法规都保有追溯和追究的权利,新规的出台,将为这类调查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更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这个问题,明确新规不追溯「既往合法交易」,但立刻强调对「持续违法」行为的追溯权。

    这在法律上是严谨的,在心理上也是对李家的一次沉重打击。

    这个回答,陈学兵参与了拟稿。

    但他在陈司长回答时观察着李嘉诚的方向,发现对方居然在笑着点头。

    老家夥城府挺深啊...

    在场的其他人则发现,记者提问里没有一个关於国债的问题,都是把矛头指向了税务押金。

    这又是一个议题设置。

    税务押金成了根,而离岸国债发行成了解决问题的果。

    话说这也确实是今天会议全程的问题出场顺序,在场的哪一个人出去说是为了发债而做这笔押金,都是谬论。

    在话题进行到尾声时,陈学兵再次拿起话筒。

    「各位,今天我听到了很多关於「合理避税」的问题和质疑,首先,我需要纠正一个观念。

    「是关於合理避税与公平课税的界限。

    「我们尊重市场主体的合法税务筹划权利,但必须指出,任何合理的前提,是符合税法的立法精神和政策初衷,为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税务系统在特定时期、特定领域提供了具有明确政策导向的税收优惠,例如鼓励先进位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实体经济发展的投资。

    「然而,当这些优惠被利用於纯粹为了持有土地待价而沽、进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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