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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世界的女符师》

第二十四章 当她拿起笔
家族,沉稳守成,反而是最值得期许的品质,性格决定命运,所以刘家信女只能是刘慈的嫡姐。

    最出挑的天才显然最适合冲锋,而家族的掌舵者并不一定要选择天资最高的那个。只要他能居中调度,任你再天资出色,也只能做家主手中指哪儿打哪儿的枪。

    御人之术学无止境,年轻的慈小姐现在只懂得靠武力解决问题,她在异界会遭遇什么真是难以预测。

    “符箓”,修士沟通天地灵气为己用的一门特殊手段。画符不只是照本宣科,不只是对符文的临摹,落笔无改,一点迟疑不定,则一步错符箓毁,由不得画符之人细描勾勒。符中有气,更重要是还得有“灵”,没有灵性的符箓任你一副花团锦簇,到使用是半点效果都没有。所要求的“灵”,不是灵气的灵,而是指修士本人对所画之符了然于心后,融入自己对天道的感悟。

    同阶同纸同笔同砂,画出来的符尚不同品,和画符人的心境眼界不无联系。

    刘慈用惯狼毫写惯了狂草,自然不会中途改行再去专研小楷,银狼的毛发弄不到,退而求其次,她还是从银狼抓回来的猎物中,从一匹据说有四阶的疾风狼身上搞到了狼毛。取其尾巴最长最硬的一撮作为内层,脖颈处最软的细毛做外层,先用微量石灰水进行脱脂处理,洗净的狼毛被刘慈泡在莲池水中足足半月,直到她感觉狼毛灵气内敛,完全被泉水转变了性质,才开始下一步。

    缕析毫分,通过反复梳洗、整理、排列、组合、分类,将水中断头的、无锋的,曲而不直、扁而不圆的狼毛都挑出来,这步叫“齐笔”。

    然后一面做成圆盖形,算是为笔头做好了造型。再将千毛万毫粘在一起,用细线结扎,使之不掉一根毛。

    刘慈的笔杆早就做好,一截竹管选竹节处两端挫平,用小火烤干了水分,外表看上起还不赖。松香干透了,再将笔杆一端小心掏出一个刚刚能塞入笔头的小洞,将笔头和笔杆对齐套准,一只毛笔已经有了雏形。

    除了做蟹那次,银狼从来没见过大大咧咧的刘慈如此小心翼翼,甚至算得上以虔诚的态度来对待一件事。

    刘慈的反常使它很好奇,做笔过程中时常来探班。

    特别是修笔那天,银狼拖着魔兽尸体而来,刘慈竟对她最喜爱的魔核不屑一顾,全付心神都落在手中的竹片刀上,每一次落刀都要思索良久,最后不过是为了剔除某根可能导致影响笔锋的杂毛。

    银狼突然有种错觉,小矮人真正精通的不是煮饭,也不是它想象中的锻造武器,而是她手中所持的,被小矮人称作“毛笔”的东西。

    她的动作很生疏,外行都能看出很可能是第一次亲自做笔,那种深入骨髓的熟谙,是因她对手中之物的了解透彻。如果熟悉度不是出自制笔的过程,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刘慈最熟悉,最常使用的工具,不是厨具也不是巨剑,而是她手中的“笔”。

    魔法大陆从来没有书法家的说法,记载在羊皮卷上的晦涩魔法咒语全由鹅毛笔眷写。

    那些形似地球拉丁语系的优美文字,由鹅毛笔写出来流畅美观,但再华丽花哨的下垂线,都和书法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见识广博的银狼也无法想象,古华夏人是怎么用手中毛笔,将一种文字,写出了千变万化,时而俊朗如山,时而轻流入池,让无数华夏书法爱好者如痴如醉的作品。

    写字,在书法家手中变成了艺术品,在修士手下甚至能沟通天地之能。手腕悬空所持的那只笔,既是工具,也是书写者的灵魂。

    秋去冬来,又是一个落雪天。去年突然落雪时,刘慈正在用山藤,树枝和香蕉叶为自己蜗居的树洞扎一道篱笆门,那时的她身无自保之力,对森林陌生对未来迷茫。一年匆匆过去,同样的初雪天,刘慈放下手中刷完了松香定型的狼毫,站起来活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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