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喊过好几次,系统都没反应。
大概是没有。
买了早饭回去的时候,俞飞泓已经醒了,刚洗了头发,还在滴答水,一副容光焕发的惊艳模样,一起坐下吃饭闲聊,她今天跟人约了要去看房子——最近几次回首都,林见鹿其实一直都想去看房子,但始终都没能抽出时间来,后来说了一句,无论陈虹,还是俞飞泓,都很感兴趣。
那就让她们去看房子吧,选她们喜欢的买。
她俩很一致,都不喜欢四合院,许是因为首都这边圈子里,到处都有林见鹿一出手就送了林清霞和许卿一人一栋价值一千万的大别墅的关系,她俩也都喜欢别墅——却偏又都不太愿意跟许卿做邻居。
那就自己去选吧!
其实,林见鹿自己入手的第二套四合院,早在四月份就已经收拾出来了,刘晓丽过去验收过,林见鹿自己回来之后,又去看了看,算是验收了,只是到现在为止,那里还什么基础配置都没有,至少还得缺个保姆。
那个院子打算安排自己的老婆们。
嗯,等高媛媛上了大学,就带她过去看看。
以后在圈子里,那个小家就隐藏了,不对外公布、不接待朋友,只做藏娇的金屋使用——事实上之前对高媛媛的存在做了有意隐藏,还是有效果的,这一次港媒给自己在首都的生活揭了个底儿朝天,却也没发现高媛媛的存在。
…………
早上七点多的首都城,是如此的繁忙与嘈杂。
若是别人穿越过来看,或许会觉得如今的首都,实在是贫穷且落伍,几乎都不怎么能看到三十年后那种繁华的现代都市的感觉,却偏偏在林见鹿看来,如今的首都,充满着一种蓬勃的、旺盛的、野蛮生长的生命感觉。
全然不似一二十年之后的冰冷的现代化大都市。
所以他很喜欢骑着自己的摩托车,不徐不疾地穿行在这座都市里。
就不论朋友圈里,哪怕在情人圈里,也普遍认为他这个爱好算是“怪癖”。
有小轿车可坐,有专门的司机给开车,谁还骑摩托车啊!
就连他的情人们,都是路虎奔驰奥迪的,偏偏反倒是他,有一辆三系小宝马也很少开,每次忙里偷闲地回来住个十天半月,哪怕大冷天,也总喜欢骑着他那摩托车到处跑——这不是怪癖是什么?
然而……
突突突突地跑在路上,看着两旁的街道与行人,内心平静。
骑不快,也压根儿不想快。
冬天戴全盔,夏天半盔,夏天很热,冬天很冷。
杨柳絮会刮到脸上,痒痒,这年头小汽车的排气里有一股远较后世更严重的铅味儿,很不好闻。烦恼多多。
但路边会有炸油条的香气,会有熏肉大饼的香气,会有女子的廉价香水和洗发水的味道,会有路边的吵架声,会有开业和结婚的鞭炮声,会有街边音像店里的歌声,会有收破烂的声音和“磨剪子锵菜刀”……
色香味俱全的人间。
他知道《21》红了,在欧美一炮而红,而且是远超预期的红——大约同之前《冷酷到底》的爆红,有着很近似的因素。新颖。
音乐嘛,而且是流行音乐,很难说有什么全新的东西,你玩的所有东西,都有人已经玩过了,但是,新鲜的混搭、新颖的编曲、新奇的玩法,从零几年、一几年乃至二几年,忽然穿越到今天,耳目一新却是可以肯定的。
哪怕号称见多识广的欧美听众们的耳朵,也没听过。
再加上抓耳的旋律一发入魂,甚至有些旋律有魔音灌脑的感觉……
嗯,红了。
甚至都没等到《Believer》的中国风登场,就已经红到了这个程度——张爱嘉来电话,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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