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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的盛宴》

第293章  名利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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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音,处理生意,以及————打官司。

    嗯,其实在阿美利加的明星们来说,林见鹿算是官司绝少的那一类了,自从1997年爆红,他到现在遇到的,基本上都是些抄袭官司。

    《21》里的十五首歌,基本上快被告一遍了,而且一首歌少则涉嫌一两次抄袭,多则可能涉嫌七八次抄袭一对方拿出一张纸来,告诉你那是他93年创作的,而且还有谁谁谁可以作证,证明他不仅是那时候写的,还差点儿发表,跟林见鹿的某首歌的主要旋律或调式等,简直一模一样!

    这玩意儿,只要有人告,法院一般都得受理,於是你就得应诉。当然,内行人全都知道怎麽回事,甚至全美的绝大部分正常人、歌迷,也都知道怎麽回事,只是知道归知道,对於名人、明星来说,这已经是最好对付的麻烦了!

    该应诉应诉,等对方亮证据,不要接受对方律师的庭外交易,因为虽然很多人的初始目的,可能只是想讹你几千米刀而已,小钱,但这种事情,放到创作才子、音乐天才的人设上,却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污点—到最後普遍草草收场,林见鹿这边出的律师费,可能已经好几万米刀。

    然而,你还不能反过来去起诉对方,索要什麽名誉损失费之类的,因为那会被视为追杀,别管你多占理,只要你起诉,马上就会引来相当一部分人的反感。

    总之,这些事情过去有很多甚至都没到过林见鹿耳朵里,基本上都是张爱嘉在帮他处理,整个1998年,光是这方面,就花出去大概两百多万米刀的律师费!

    在张爱嘉的把关下,这些诉讼基本上都被处理得没起来过什麽波澜,这为林见鹿在阿美利加的民间,赢得了一份还算不错的风评。

    再加上他在女色方面,又基本上从来都没有犯过什麽错误,所以在歌迷中,就向来以低调和从无绯闻而着称一阿美利加的这帮子明星,尤其大老黑们,一旦红了、发了财,几乎不可能洁身自好。

    正常情况下,一个大老黑明星,每年至少也得面临三五起的强奸起诉,以及时不时就会蹦出来的私生子索要抚养费官司。

    白人稍好,但白人明星里常年沾着桃色官司的,也是一抓一大把。

    大家普遍都管不住下半身。

    相比之下,大老黑更偏向於性子粗疏、大大咧咧,嫖一把却被人留了种,过上一年就被索要抚养费这种,也即所谓的保险套上紮个孔,拿来对付黑人明星,被阿美利加的特殊职业小姐姐们普遍应用着,且屡试不爽,每年都有人成功。

    而一旦成功,每年就能索要数万、乃至十几万、几十万的抚养费,而且还可以一吃就吃十几二十年—一个明星,在他当红的那些年,这些是小钱,栽坑里了就认下也无妨,可一旦不红了,这些就都是要命的绳索。

    而白人明星,则更多容易进入强奸、杀人等更暴力、更冷血的事情里,然後,也是官司一打好几年,侥幸脱罪,也要砸进去好大一笔律师费,无法脱罪,就基本上终结明星生涯—真的,来阿美利加厮混这小两年,阿美利加社会上类似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太多了,每年都有少说数十起。

    而相比之下,林见鹿这个外国人简直乾净到吓人一他长得帅、风度翩翩、谈吐不凡,本身又足够红,有着超级强大的音乐天才的人设在,因此,几乎没有女孩子在他面前能保持冷静,他想要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勾勾手指就能上手,甚至更多数的,都是女孩子反过来扑他,他只要愿意,一天睡三五个新的,都能睡多少年不带重样的,而且全是倒追、心甘情愿那种。

    而偏偏,面对女色,他其实很洁身自好嗯,是的,洁身自好!

    面对绝大多数的女性追求者、爱慕者,他普遍都是婉拒,遇到喜欢的,直接上了,他也基本都是奔着征服对方去的,要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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